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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10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26 21: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东城区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2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邓庄乡马庄村往枪张公路去的路边有一预制板厂已不经营,现在该场地有人非法洗沙。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预制板厂内非法洗沙场地属“散乱污”企业。

处理处罚情况: 该场地设施设备、原料、产品已清除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东城区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200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兴业路与新兴路交叉口北鹿鸣宴大酒店隔几天一次排油污水入绿化带旁人行道上,形成路面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由于11月19日晚下水管道堵塞爆裂,造成路面漫水,下水管道内污水随即流入绿化带旁人行道上,形成路面污染。该饭店的污水通过酒店专用污水管道直接排入壹品蓝湾小区污水处理井。

处理处罚情况: 该爆裂管道已维修。东城区责令鹿鸣宴大酒店对被污染的人行道进行冲洗。目前,路面已经清洗干净。

问责情况:无。

三、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2000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张得乡山王村东北角半山腰岗地上有一大烟囱,晚上排放烟气气味呛人(好像是生产防水胶),影响附近群众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反映的企业为禹州市鼎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经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正常生产时所排放烟气进行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到规定排放标准。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四、东城区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20006

该问题与许昌D20181115009处理结果相同,已公示。

五、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磨街乡孙庄村耐火材料厂(厂长为村支书孙某某)搭建大型钢构房以其子名义夜晚非法生产石子,晚上大量运进青石,加工后直接运走,早上打扫干净厂门紧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厂法人代表为王某某,因资金问题中途停止建设后,2017年3月转租给包某某使用,该村支书及其子与承包人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该厂夜间非法生产石子等情况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 已按照“两断三清”对该厂清理整改到位。

追责情况:磨街乡政府对孙庄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乡包村干部进行全乡通报批评。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02、许昌X20181120003、许昌X20181120004、许昌X20181120005、许昌X20181120006。反映问题及处理结果与许昌X20181120001相同。

六、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0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禹州市花石镇观音堂陈某某铸造厂无环保手续照常生产;2、观音堂村20多家铸造厂,为何有的能生产有的不能生产;3、观音堂村南北两条河是颍河的上游,南河坝下面垃圾基本堵死河道,北河从铁路桥至贾庄村垃圾成堆无人管。望严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问题1禹州市环保局已对该企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安装1台电频炉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问题2企业不能生产原因是因为无环评审批手续且无符合标准的铸造用生产设备。问题3不属实。经现场检查,河道旁有少量垃圾,但不存在“南河坝下面垃圾基本堵死河道,北河从铁路桥至贾庄村垃圾成堆”现象。

处理处罚情况:河道旁有少量垃圾已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七、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1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花石乡神林店村东茂公司,生产产生的垃圾、废沙倒入村头河道内,严重堵塞河道,这条河是流向禹州、许昌的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公司所在的禹州市花石镇神林店村计划将目前正在使用的村生活垃圾暂存点位置建设成村文化广场(扶贫项目),新的生活垃圾暂存点选址在该村西头公路北侧一大深坑处东部。因该深坑地势低洼,不利于生活垃圾的暂存和转运,因此,该村委会要求该村多家铸造厂(包括东茂铸造有限公司)将生产产生的废沙倒入大深坑东部,垫高至与公路路面高度一致后,建设为村生活垃圾新的暂存点,该暂存点南边有一条河道,中间有村公路隔离,没有与河道相连,不存在严重堵塞河道现象。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八、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12

该问题与许昌D20181114002处理结果相同,已公示。

九、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花石乡白沙白北村宏吉铸造有限公司,电炉从来不开除尘,用含油量大的废铁作原料,油烟非常大,用国家取缔的粘土沙造型工艺。希望严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使用的原料中有少量含油废铁,生产时会有少量油烟产生,生产期间除尘器正常使用。该公司使用粘土砂造型工艺,这种工艺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进行取缔。

处理处罚情况:停止使用含油废铁。

问责情况:无。

十、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花石乡神林店村志远铸造厂用杂铁炼铁,油烟非常大,造型不知用的什么化学材料,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公司铸造使用的电炉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因电炉感应圈损坏停产维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提供的正常生产时的监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该公司曾根据禹州市铸造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购买覆膜砂造型机进行试验生产,生产时有轻微气味产生,并没有使用化学材料,目前该公司已停止使用覆膜砂造型机。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十一、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1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花石乡高星机械公司,电炉用垃圾铁生产油烟大,除尘器太小不起作用,污染严重。希望严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使用的原料中有少量含油废铁,生产时会有少量油烟产生。该公司使用的是30千瓦的电机,正常生产时经监测,废气达标排放。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十二、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001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连堂街居民区“陈记麻辣小龙虾”餐饮店违法经营。1、北与居民住房不足50米,南与居民住房不足5米;2、经营期间油烟味非常重;3、私藏煤球,使用燃煤炉灶;4、在饭店西侧空地私搭乱建,设置就餐场所;5、露天烧烤,噪音、大气污染严重;6、餐饮剩菜、泔水直接倒入下水道,污水横流;7、卫生条件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8、就餐人员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居民通行。请核查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店办有营业执照,员工办有健康许可证。使用垃圾筒收餐饮垃圾后由环卫工人直接清运,洗涮用水则排入下水道进入城市管网。但存在私搭乱建、噪音、油烟污染,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居民通行问题。

处理处罚情况:停业整顿,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待整改完成后,经禹州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经营。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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