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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7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22 21: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东城区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东城区中梁许都府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调取中梁许都府项目两个施工大门监控录像,突击检查该项目均未发现许州花园有夜间施工现象。

处理处罚情况: 无。

问责情况:无。

二、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02

该问题与第4批许昌D20181114002相同,已公示。

三、建安区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建安区榆林工业园区的天和焊接烟囱冒黑烟,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安装空气自动监测设施,双段式煤气发生炉没有生产,玻璃窑炉燃烧废气经富氧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双碱脱硫等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无冒黑烟现象。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四、东城区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东城区一品蓝湾小区西大门北侧的渝丰老火锅,有3台大功率空调安装在7号楼下,运转时噪音非常大;他的油烟风道也直通7号楼,气味熏人,导致7号楼的南窗户根本不敢打开,居民深受其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火锅店3台空调安装在小区绿化带围墙外,距离小区20米距离,检测显示,饭店北边界噪声超标。该火锅店油烟风道紧贴火锅店北墙穿至西侧墙面,并未通向7号楼,且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排放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处理处罚情况: 隔音层已经加装到位,达到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

问责情况:无。

五、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郭连乡水泉高村西头浴池,白天用花生壳烧锅炉,晚上用煤烧锅炉,气味刺鼻,烟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发现有一台生物质锅炉但未使用,未发现有使用燃煤情况,目前洗浴用水由禹州市天源热力公司供应。

处理处罚情况:已将该锅炉拆除移位。

问责情况:无。

六、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火龙镇太和村东街一直向北,有一个家庭式蒸馍小作坊,使用燃煤蒸馍。烟气和粉尘大,影响周围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小作坊车间内有一台0.5蒸吨/小时锅炉,现场检查时锅炉未使用。

处理处罚情况:该锅炉已拆除。

问责情况:无。

七、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0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郭连镇张涧村北地有几家养猪场,气味难闻,污水直排到河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张涧村北地养殖场总共3家,均有环保备案手续,有粪污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粪污用于种植施肥,也未发现3家养殖场向河道排污迹象。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八、长葛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0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长葛市长社路老城钢材物流园内有一家工厂,工厂内镀锌、磨铝粉、粉碎石头,气味刺鼻,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钢材物流园内无镀锌、磨铝粉的车间和工厂,无碎石厂。园内长葛市宏丰缘建材有限公司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其熔制环节和固化环节会产生含有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的工艺废气,存在一定气味,根据检测数据显示,其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规定排放限值要求。

处理处罚情况: 无。

问责情况:无。

九、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70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部分医疗卫生院(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未经医废处置中心收集处理,各自自行处理。要求建设医废处置中心,但是环保部门不批。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禹州市对医疗废物实施台账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和出入库称重记录,严禁医疗废物私下买卖和流失,与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弃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合同,规范化处理医疗废物。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16号)明确以设区市为规划单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合理运输半径内接纳处置辖区内所有县城医疗废物,在中东部地区要辐射到乡镇卫生院。《关于变更许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函》(许政函〔2009〕15号),明确除许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外,在许昌市范围内不再审批建设同类项目。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十、长葛市  受理编号:[2018]督察许昌市145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长葛市浩瑞建材有限公司1、物料未按三防措施建立。2、碎石工段未进行封闭作业,无收尘设施。3、沥青搅拌工段无废气治理设施,未进行密闭。4、车辆冲洗装置两头用垃圾箱进行封堵。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企业正常生产中确实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原料堆场内沙石原料未采取有效密闭、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2、碎石工段原料输送廊道未进行封闭;3、沥青改性塑粉下料口处未进行密闭;4、11月17日因车辆冲洗装置使用水泵损坏,致使车辆冲洗装置停用,现场检查时,水泵已修好,恢复正常使用。

处理处罚情况: 长葛市已对长葛市浩瑞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并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采取密闭、围档、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11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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