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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4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21 22: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襄城县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401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襄城县范湖乡的宇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了300头牛、100只猪、1000只鹅,无排污设施,沼气池是个摆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建设有水解酸化池、沉淀分离池、沼气池、晾粪棚等污染治理设施,未见养殖粪污、废水外排迹象。因肉牛存栏量较少,牛粪产生量不足,现场检查时沼气设施未使用。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二、襄城县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404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襄城县汾陈乡政府西一公里处阿里山路西有一条沟,镇里的生活污水都排到这条沟里了,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污水沟位于汾陈镇汾陈村郭庄自然村南500米处,是镇区生活污水管网排水口,因群众随意倾倒垃圾、秸秆等,造成水体流通不畅,形成积水坑塘。

处理处罚情况:汾陈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和相关工程机械完成清淤疏通,并在水体淤积处设置沉淀池,使镇区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外排,计划11月底前沉淀池建成并投入使用。

问责情况:无。

三、襄城县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405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襄城县颍阳镇陈刘候村许南路西边鼎力建材厂,使用的窑炉距离居民区仅有20米,排放的气味难闻,影响周围群众。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鼎立建材厂”为襄城县鼎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错峰生产要求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11月9日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喷雾干燥塔出口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项因子均未超出排放标准。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四、魏都区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405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西段莲城国际对面有一无名加工厂(制作门),白天不生产,夜间7点以后开始喷漆,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无名加工厂(制作门)”为许昌福甲工贸有限公司,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属“散乱污”企业。

处理处罚情况: 目前,该厂喷漆设备部分引风管道、链条已拆除,其余设备正在拆除。为防止拆除切割产生明火引发火灾事故,计划12月上旬喷漆设备设施全部拆除到位,2018年12月31日前厂房内设备全部清除到位。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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