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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3批补充公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21 22: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30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禹州市火龙镇老官城村西有一个煤场,整天有超载大货车拉煤进出,粉尘污染严重,而且不安全。2.禹州市顺店镇贾漫村南头毛石线(路名)有一座桥,桥的西边有一开采石头、河沙点,破坏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煤场有部分车辆存在超载和物料密闭覆盖不到位情况。开采石头、河沙点为前期个别村民建房时抽鱼塘内沙用作建筑材料,现场遗留有一小堆沙子及卵石。

处理处罚情况:1、对煤场违法行为立案处罚,限2018年12月14日前将存煤清理完毕;2、对采石头、河沙点现场沙堆、卵石进行平整处理。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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