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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1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16 21: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1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小吕乡大吕村小吕三中南200米有一无名印染厂白天休息、晚上生产,生产废水去向不明,多次向禹州市环保局反映无结果,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应情况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该厂名称为许昌天彩纺织有限公司,为一家浆纱厂,无印染工序。

该厂自2017年12月份办理环评审批以来,存在断断续续调试生产设备现象,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厂区四周无排污口,厂区内没有发现埋设暗管,厂区及周边无暗管和渗坑存在。

群众反映的“多次向禹州市环保局反映无结果,不作为”情况不属实。2017年10月,禹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2018年11月10日,禹州市环保局对其未经审批新增一名烘干机和污水处理设施板框压滤机安装不规范问题实施立案处罚。因此,禹州市环保局不存在“不作为”情况。

处理处罚情况:要求企业立即拆除新建生产设备,并对其立案处罚;要求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安装板框压滤机;责令企业未经环保竣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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