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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就是GDP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6-12-05 08: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长茂

 

 

  问: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请问,如何理解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就是GDP吗?

 

  

 

———番禺路350弄 史帆

 

 

  答: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直接用“是”或“不是”来简单回答,而必须进行一番分析再得出结论。首先要弄清的是:什么是GDP?按照通常的解释,GDP是以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包含货物和服务在内的最终产品的总和。

 

  可见,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的一般形式,是体现经济总量的指标;而GDP增长速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核心指标;GDP的人均水平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财富创造能力。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认为,GDP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实力的比较提供了依据。一般而言,GDP即国内生产总值越多、GDP人均水平越高,一国的经济实力就越强,社会成员占有的社会财富就越多,国家也越有能力调节社会各区域、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越有能力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越有财力支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越有力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GDP能够构成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而发展最重要的内容,是以GDP增长体现的经济发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当前我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许多都是与这个主要矛盾相联系或由其引发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立足于解决这一矛盾,通过加快经济发展,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GDP增长或经济发展并不是社会和谐的唯一条件,但在经济落后或物质资源匮乏的条件下,真正和谐的社会是不可能出现的。历史上,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斗或战争,往往因物质资源的匮乏而引起。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从而物质财富的多寡,决定着一个社会利益空间的大小。而我国古代思想家也指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说明,经济发展是百姓丰衣足食、“知礼节”、“知荣辱”的重要前提,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诚然,富裕不一定意味着社会和谐,但贫困肯定不会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说,离开了经济发展,要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我国目前社会状况的基本判断是:“总体上是和谐的。”我国社会总体和谐的根本基础,就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至2005年的28年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9.6%2005GDP达到2.23万亿美元,经济总量排名从世界第15位上升到第4位,人均GDP超过17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1978年的343.3元、133.6元人民币增加到10493元、3255元人民币,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由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如果没有28年的经济高速发展,就不可能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就不会有今天社会总体上和谐的局面。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很大,人均GDP的世界排名仍在100名以外,2005年末仍有2365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解决温饱(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人民币),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性质没有改变,发展经济的压力依然沉重。世界银行在20059月召开的第60届联合国大会期间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的人均财富为9387美元,不到美国人均财富的2%。据测算,即使到2020年,我国GDP达到了预期的4万亿美元,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那也只相当于日本1973年的水平、韩国1987年的水平。因此,《决定》强调,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促进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国家才能有足够的财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弱质产业的发展,才能不断强化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有效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GDP尽管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GDP无法表现经济增长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真实效益,也不能反映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等等。在实践中,把GDP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形式加以强调,容易引致“以GDP论英雄”的政策导向,使执政者误认为只要GDP增长了,所有的矛盾和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只要在GDP增长的基础上社会富裕了,和谐社会就会自然出现。片面的认识导致片面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但并没有做到“又快又好”发展。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GDP高增长伴随高消耗高排放、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收入分配不公平等矛盾和问题的不断积累,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片面追求GDP的教训告诫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固然要通过经济发展来不断强化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但片面发展经济或经济的片面发展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和谐产生消极影响。

 

  可见,作为社会和谐物质基础的,不是片面的GDP增长,而是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换言之,作为社会和谐物质基础的经济发展,是增长速度与结构优化相统一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顾的GDP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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