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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机制”“四个深化”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9-24 15:5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纪委监察委认真履职、主动作为,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实施“四个深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建立“四项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工作对接,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沟通对接,各部门分别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工作会商,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三家机关分别明确专职联络员,加强信息互通,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失职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移交;建立工作情况相互通报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制定的文件规定和整体工作情况,及时相互抄送,便于各机关及时掌握专项工作最新动态和要求;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党员干部违纪失职和违法犯罪问题,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案党员干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及时作出党政纪处分。

实施“四个深化”,加大惩防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自身职责定位,切实加大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违纪失职和违法犯罪的惩防力度。深化“连心工程”,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工作相结合,把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立靶定向、对症施策,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深化调查研究,市纪委监委组成调研组赴襄城县、魏都区等县市区,就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工作进度及开展情况,收集意见建议;深化村级政权监督体制建设,市纪委监委对全市2418个村(社区)纪律检查委员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设置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向市委专题呈送关于加强村级政权监督体制建设的报告;深化村“两委”班子建设,结合即将进行的村“两委”换届,加强与组织、民政等部门的合作,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共同把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关,有效预防黑恶势力干扰、破坏甚至操纵换届选举,坚决防止劣迹分子把持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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