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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3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7-06 19: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许昌市襄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73

反映情况:许昌市襄城县库庄镇前冀村南,有一养猪场粪便污水外排,污染地下水,井里抽出来的水都是臭的,苍蝇满天飞,臭气难闻,污染环境。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该养猪场为家庭养殖,无证照手续,2017年5月被库庄镇政府依法取缔关停,2018年3月又重新从事生猪养殖。现有猪舍4栋,共725平方米,存栏生猪98头,建有一座约80平方米晾晒棚、一座150立方米的化粪池。养猪场周围未发现排污口,但养殖过程中气味较大。

“粪便污水外排,污染地下水”的问题不属实。养猪场周围未发现排污口,2018年6月29日,襄城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养猪场自备井、库庄镇中冀村(群众反映的前冀村)村东集中供水水井取样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无异常。

经调查核实,襄城县环保局、畜牧局此前均未接到过对该养猪场环境污染方面的反映,“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未解决”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襄城县环保局、畜牧局和库庄镇政府积极指导帮助该养猪场经营者采取出售、转圈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其经济损失。7月2日,该养猪场已全部清栏,圈舍已清理并按要求关停到位。

问责情况:襄城县库庄镇纪委对中冀村支部书记冀和迎、村主任冀亚朋、村秘书冀怀安3人进行了提醒约谈。

 

二、许昌市长葛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84(*)

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坡胡镇大刘庄村,长葛市恒光发电有限公司废水直接排入厂东边的幸福湖,污染水源,烧含有甲醛的废料,污染大气。废灰随意倾倒,污染土地。向许昌市、长葛市环保部门反映,出的都是假结果,问题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废水直接排入厂东面的幸福湖”情况属实。该公司发电机组冷却水通过公司东侧管道排入幸福湖,符合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

“污染水源”不属实。2018年6月27日,长葛市环境监测管理站对其排入幸福湖废水取样检测,监测结果达标,第三方监测机构历史监测数据同样达标。

“烧含有甲醛的废料污染大气”不属实。该公司是生物质发电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按要求使用生物质材料作为燃料。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加布袋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由80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废灰随意倾倒,污染土地”不属实。该公司产生的草木灰渣属于一般固废,无需特别处理。目前建有一座专用储灰库用于存储草木灰渣,定期全部运送至砖厂等企业进行综合利用。2018年2月,由于平整道路和垫坑需要,禹州市无梁镇翁箱村、许庄村、郭庄村和长葛市易和电器公司分别装运该企业草木灰渣垫地,目前四处地面已经填平、覆盖、压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三、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90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苌庄镇玩花台村,原村支书张冠军租用苌庄镇南苌庄村一个废弃的镁厂,组织人员非法练铅,今年4月14中午因为有人举报,禹州市环保局来了三批人,到厂内查处扣押了20多吨铅块,张冠军儿子在禹州市环保局工作,从中周旋没有处理,至今没有结果。诉求人认为这件事违法,应该由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已经构成犯罪。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租用苌庄镇南苌庄村一个废弃镁厂非法炼铅,禹州市环保局到厂内查处扣押了20多吨铅块”的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4月14日,禹州市环保部门巡查发现禹州市苌庄镇南苌庄村的一家废弃场院内有人以废旧电池为原料从事非法炼铅生产。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场院非法炼铅设备、原料及成品进行了查封扣押,通知禹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人员到场固定证据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因现场未抓住任何犯罪嫌疑人,禹州市环保部门对该厂院所有人张冠军进行了传唤,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安徽太和县人陈生礼。

(二)反映“张冠军儿子在禹州市环保局工作,从中周旋没有处理,诉求人认为这件事违法,应该由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已经构成犯罪”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张冠军儿子为禹州市环保局职工,但其本人未参与也未干扰该案件的办理,对该炼铅厂的情况不清楚。禹州市环保部门正在完善该案件的卷宗,待完善后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禹州市已对该废弃场院采取断电措施,并由苌庄镇政府负责加强监管。

问责情况: 无

 

四、许昌市襄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94

反映情况:许昌市襄城县库庄镇冀村,村南侧有一个养猪场臭气难闻,粪便污水直排地下,地下饮用水受到污染。相关部门没有解决问题还威胁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该养猪场为家庭养殖,无证照手续,2017年5月被库庄镇政府依法取缔关停,2018年3月又重新从事生猪养殖。现有猪舍4栋,共725平方米,存栏生猪98头,建有一座约80平方米晾晒棚、一座150立方米的化粪池。养猪场周围未发现排污口,但养殖过程中气味较大,“臭气难闻”情况属实。

“粪便污水直排地下,地下饮用水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养猪场周围未发现排污口,2018年6月29日,襄城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养猪场自备井、库庄镇中冀村(群众反映的冀村)村东集中供水水井取样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无异常。

经调查核实,无证据证明存在“相关部门没有解决问题还威胁人”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襄城县环保局、畜牧局和库庄镇政府积极指导帮助该养猪场经营者采取出售、转圈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其经济损失。7月2日,该养猪场已全部清栏,圈舍已清理并按要求关停到位。

问责情况:襄城县库庄镇纪委对中冀村支部书记冀和迎、村主任冀亚朋、村秘书冀怀安3人进行了提醒约谈。

 

五、许昌市襄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13

反映情况:许昌市襄城县丁营乡张庄村,距离村庄20米不到有一个占地几十亩的养鸡场,臭气熏天,虫蝇滋生。粪便污水直排污水横流。死禽往养鸡场附近井里倾倒。养鸡场找了三台挖机把粪便倾倒在距离村庄1公里没有水的水渠内。该场距离村庄这么近为什么没有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蛋鸡养殖场总占地面积约20亩,目前蛋鸡存栏量66000余羽。该蛋鸡场紧邻襄城县丁营乡岗张村(群众也称张庄村)东乡村公路,与岗张村农户最近距离为80余米,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该养殖场建设有一座约1000平方米的拱棚式有机肥发酵场,290立方米沉淀池一座,东侧15米处约6亩的废弃瓜棚被抽放了约700立方米的养殖粪便,臭气熏天虫蝇滋生等问题属实,粪便污水直排污水横流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9日,襄城县环境监测站对襄城县海红家庭农场自备井、丁营乡岗张村(群众也称张庄村)东头叶花家自备井、丁营乡张庄村张现德家自备井、丁营乡岗张水厂取样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无异常。

襄城县畜牧局现场调查,未发现“死禽往养鸡场附近井里倾倒”的情况。

养殖场对溢流粪便、废弃瓜棚内养殖粪便进行了清理,一部分运送到其自家大豆田作农作物施肥,一部分运送到襄城县麦岭镇张庄移民新村艾草种植基地作种植用肥,对废弃瓜棚土地进行了复耕。“养鸡场找了三台挖机把粪便倾倒在距离村庄1公里没有水的水渠内”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襄城县环保局对襄城县海红家庭农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018年12月31日前搬迁或停止养殖活动。襄城县环保局、畜牧局和丁营乡政府将积极指导、帮助该养鸡场经营者逐步减少存栏量,最大限度减少其经济损失。同时,监督襄城县海红家庭农场存栏蛋鸡“只出不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1.襄城县畜牧局责令畜牧股股长蒋豪垒、监督所所长杨浩杰、丁营畜牧兽医站站长赵尽杰、工作人员杨铁钢4人写出深刻检查,对蒋豪垒、杨浩杰进行提醒谈话,在全县畜牧系统对赵尽杰、杨铁钢通报批评。

2. 襄城县丁营乡纪委对包村干部李云华,霍庄村支部书记霍金榜、村主任葛元衡3人进行提醒约谈。

3.襄城县纪委驻县环保局纪检组环保局对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兼信访中队长张晓伟、原乡镇中队长张新生提醒约谈。

 

六、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20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火龙镇葛村4组,建发砖厂占用耕地近100亩,筛炉灰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建发砖厂占用耕地近100亩”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分为东西两个厂院,共占地30.29亩,土地性质均为工矿用地,不存在反映的“占用耕地近100亩”情况。2008年该企业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批准面积为12.6亩,实际用地面积超出批准用地面积17.69亩,已构成非法占地行为。

反映“筛炉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该企业从未使用炉灰作为原材料进行制砖。按照许昌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该企业自2018年3月16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整治状态。目前,该企业厂区及料棚地面已全部硬化、粉碎系统已全密闭、除尘脱硫设施已改造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到位,正在申请复产验收。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7月3日,禹州市国土局立案查处该企业非法占地问题,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七、许昌市市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219

反映情况:驻部纪检组转办来信:许昌军分区锅炉常年直排,严重污染临近住户,地方环保部门不能处理,投诉无门,望请解决或提供有效解决渠道自行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地方环保部门不能处理”基本属实,因许昌军分区为涉军单位,协调难度较大。

“许昌军分区锅炉常年直排,严重污染临近住户”不属实。经核实,许昌军分区内锅炉配备有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对锅炉产生的污染气体进行处理后排放,不存在直排现象。  2018年3月采暖期过后,锅炉已经停止运行,并非常年直排。

处理及整改情况:许昌军分区拟将燃煤锅炉供暖改为市区热力管网高温水供暖。目前,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后续工作正按计划推进程序,计划今年11月底前完成热力管网高温水供暖建设。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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