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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7-04 23:5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50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古城镇岗王村村支书王书军占用土地约20亩,未批先建活性炭厂,烧煤黑烟滚滚,污染环境,诉求人要求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许昌市禹州市古城镇岗王村村支书王书军”的情况不属实。岗王村党支部书记为刘水章,2011年至今任岗王村党支部书记一职。

(二)反映“王书军占用土地约20亩,未批先建活性炭厂”的问题属实。王书军建厂在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先后两次非法占用禹州市古城镇岗王村2组土地6840.41平方米。

(三)反映“烧煤黑烟滚滚,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2016年,该企业在“双违”企业清理整改活动中安装有除尘脱硫治理设施,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烧煤黑烟滚滚,污染环境”问题。2018年4月20日,该企业被禹州市古城镇政府采取断电停产整治措施,至今一直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四)诉求人要求搬迁的问题。由于该企业办理有营业执照、环评等相关手续,要求企业搬迁无正当理由。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企业违法占地问题。2016年11月15日,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已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7年1月16日对非法占地案申请禹州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7年11月28日,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对王书军再次违法占地进行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二)企业环境整治问题。该公司已与禹州市天源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天然气管线工程施工协议书》,将改用天然气清洁能源进行生产,预计8月底完工,彻底改变生产和厂区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许昌市长葛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66

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和尚桥镇1、于井钢材市场东大门路东有三家角钢喷漆的小作坊,固废随地乱扔。2、于井钢材市场商业街西段路南的砖厂里面有两家角钢喷漆的小作坊,固废随地乱扔。3、许昌市建安区官王村河西边的原机械厂里有一家角钢喷漆的小作坊。4、紧挨着于井钢材市场的九鼎钢材市场内有三家角钢喷漆的小作坊。5、这些小作坊到长葛市环保局指定的检测公司里检测就能全部达标,来检查时这些小作坊都能提前得到通知停产,检查走后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长葛市两个钢材市场共8家企业“从事喷漆生产,固废随地乱扔”情况属实。经长葛市环保局、和尚桥镇政府联合排查,8家喷涂钢材行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长葛市时三钢材加工厂喷漆车间密闭不完全及部分废漆桶在车间内存放,其他7家均存在部分废边角料在车间内随意堆放现象。

“这些小作坊到长葛环保局指定的检测公司里检测就能全部达标,来这检查时这些小作坊都能提前得到通知停产,检查走后继续生产”不属实。长葛市环保部门没有指定检测公司,监测活动均为企业自行委托、联系,不存在提前通知企业现象。上述企业2018年4月以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群众反映的建安区苏桥镇官王村“小作坊”情况不属实。许昌富桥机械有限公司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群众反映的该公司“喷漆”情况属实,该公司建设有干式喷漆、烘干房1套,但未按照环评批复建设,不能有效吸收工艺废气,且排气筒高度未落实批复要求的15米高度。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责令整改。长葛市环保局对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强化管理,加强生产车间的密闭措施和厂区环境卫生,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存放;对长葛市时三钢材加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对喷漆车间进行密闭,并对该企业违反挥发性有机物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目前,8家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建安区已切断许昌富桥机械有限公司的动力电源;要求该公司对未按照环评批复建设的干式喷漆、烘干房进行自行拆除,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重新建设。目前,干式喷漆、烘干房已自行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建安区苏桥镇对分包官王村工作区的区长马福军进行通报批评;对网格化管理“一长三员”中的网格长王子民效能告诫。

 

三、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75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村5组东边,有个兄弟包装厂距离南水北调过近,粉尘大,夜间偷偷生产,夜间将白色颗粒废渣点燃污染空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反映“许昌市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村5组东边,有个兄弟包装厂距离南水北调过近,粉尘大,夜间偷生产”属实,经调查,该厂距南水北调干渠约300多米,该厂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是钧瓷包装制品销售,而实际经营中有生产环节,超出了经营范围,也未办理相关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2018年5月30日,因该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梁北镇政府安委办对该厂采取断电停产措施;2018年6月27日禹州市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信访人反映“夜间将白色颗粒废渣点燃污染空气”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了解,期间“兄弟包装材料厂”产生的边角废料倒入村边垃圾池,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偶尔发生村民私自焚烧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1.禹州市责成梁北镇政府对超出经营范围的“兄弟包装材料厂”强制取缔,确保于7月5日前取缔到位。

2.由镇村两级对该村集中存放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出现私自焚烧现象。

问责情况:无

 

四、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01

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梁北镇苏沟村砖厂问题,公示处理结果振业煤矸石烧结砖厂烧结砖瓦窑在2017年11月份停产,真实情况是2018年3月和4月还在生产,督察组来检查时停产,存在虚假情况。地方环保局包庇该砖厂,检查组走后会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017年11月15日到2018年2月25日,河南省实行了15个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其中包含砖瓦窑行业),错峰生产结束后,按照许昌市《关于印发许昌市烧结砖瓦窑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许环攻坚办〔2018〕47号)、《关于许昌市烧结砖瓦窑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复产核查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许环攻坚办〔2018〕57号)文件的要求,禹州市开展了烧结砖瓦窑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督促烧结砖行业全面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排放限值要求。该企业自2017年11月15日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企业已按照整治标准完成了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五、许昌市长葛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5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许昌市长葛市官亭乡S225省道路东,长葛市颐恒健蜂业有限公司北侧向东710米路北长葛市千沣蜂产品有限公司院内,租给一家不知道做什么的,他们每天关门生产,空气中飘出来刺鼻的气味,还经常晚上拉出来一些生产垃圾倒在田地掩埋,好像还有喷漆。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长葛市千沣蜂产品有限公司院内,“每天关门生产,空气中飘出来刺鼻的气味”属实。经长葛市调查核实,长葛市千沣蜂产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将其闲置厂房租赁给河南皮卡公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其处于停产状态,电源通畅,电加热烤箱、电加热熔铝炉、铝壳模具存有余温。厂内存放有PE颗粒、PE板材原料及部分残次品,车间地面有打磨粉末,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

“经常晚上拉出来一些生产垃圾倒在田地掩埋”不属实,该厂实际生产中产生的残次品和边角废料、内饰垫打磨粉末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经对厂区周边田地、沟渠进行实地勘察并走访附近群众,未发现生产垃圾倾倒和田地掩埋现象。

“反映好像有喷漆”不属实,现场检查,未发现需要喷漆的产品及设备,也未发现喷漆所需的工具和油漆溶剂及喷漆痕迹。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8日,长葛市电力部门对其生产用电进行了断电切除。28日至30日,长葛市佛尔湖镇政府联合长葛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生产设备及原料、产品进行了清理拆除。目前,已按要求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无

 

六、许昌市魏都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6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许昌市魏都区环保局违规批复许昌市轴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公司位于八一路与灞陵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1、从事废机油收购,例行检查中多次停业整改,依然超经营范围经营。2、该企业选址不符合规划,为居住用地。3、达不到危险废物项目的防护距离要求。4、与其他物品一起贮存,有火灾隐患。5、环评及许可证未进行网上给公示。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许昌市魏都区环保局违规批复许昌市轴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问题不属实。

许昌市轴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月底取得环评批复, 2017年11月申请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魏都区环保局依法于12月批复并发放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该公司从事废机油收购,例行检查中多次停业整改依然超经营范围经营,达不到危险废物项目的防护距离要求,与其他物品一起贮存有火灾隐患”问题不属实。

魏都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收集处置机油滤芯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活动。环评报告通过对机动车废机油,废机油无挥发性,闪点200℃,引燃温度248℃,回收废机油油罐内等特性分析,给出结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超标点位、防护距离设置为50米。该项目选址距离最近居民点宋庄社区525米,最近地表水幸福渠240米,项目选址原则可行”。收储的废矿物油不是易燃、易爆化学品,厂房内部未发现其他物品,配备有灭火器,不存在火灾隐患。

(三)“项目不符合规划,该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问题属实。

该公司租赁厂房为许昌华源实业有限公司现有仓储厂房,没有新建厂房。2016年审批的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将该区域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魏都区政府对该区域没有编制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前,原有企业用地继续维持现状。

(四)“环评及许可证未进行网上公示”问题不属实。

2018年4月10日,许昌市魏都区政府网站公示2017年度魏都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明细表,包含有该公司年回收5000吨废矿物油项目。2017年12月29日,许昌市魏都区政府网站公示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告。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向魏都区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关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2018年6月22日魏都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注销,并收回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在许昌市魏都区政府网站公示。针对该企业储油罐内剩余的废矿物油,魏都区环境保护局将督促该公司妥善处置。

问责情况:无

 

七、许昌市建安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6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许昌市建安区小召乡朱庄村有一印刷工厂,白天晚上24小时加班生产,噪音大,印刷的材料有胶、油墨和污水,有时有气味,周围群众无法休息。”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的噪声、油墨气味问题属实,但印刷材料有胶和污水问题不属实。

该厂位于原朱庄村小学,主要从事作业本印刷,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东临空地,北临空地,南临道路,西边距居民区仅一墙之隔。该厂在印刷过程中产生噪声,对西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印刷工序油墨挥发产生气味,对周边的群众存在轻微影响。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印刷厂无胶粘工序,使用书钉装订作业本;同时该项目无工业用水,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办公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泵车清理,用于农林灌溉。

处理及整改情况:建安区小召乡政府和建安区环保局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由小召乡电管所停止供应其生产动力电,2018年7月15日前拆除生产设备。目前该厂已停产到位,原材料和成品已清理完毕,电机、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

问责情况:建安区小召乡对分包朱庄村的汪久辉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对网格长支部书记朱文杰同志效能告诫。

 

八、许昌市魏都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67(*)

反映情况: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乡郭楼村原村主任张国铭,腐蚀拉拢上级干部,利用吃回扣,报假账手段,胡作非为,形成了一股黑恶势力。在拆迁中,利用村主任的权力,让外面的垃圾大量拉回来倾倒在原来郭楼村拆迁过的中央公园,又拉出,他从中不少受利。又买了拉垃圾的专车,公然把郭楼村老百姓正耕种的土地上倾卸垃圾,把郭楼村上百亩地变成了大型垃圾场,从中牟取暴利,各种有毒垃圾给附近村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张国铭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在电气职业技术学院西大门南侧,毁掉绿化带造房做生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魏都区高桥营乡郭楼村原村主任张国铭,凭借手中的权利,腐蚀拉拢上级干部,吃回扣、报假账”问题不属实。

2018年中央第一巡视组巡视河南期间,魏都区纪委对该问题进行过核实,未发现张国铭有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18年6月24日,经魏都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已结案。

(二)“胡作非为形成一股黑恶势力”问题,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三)“在拆迁旧址上,让外面的垃圾拉回来倾倒在原来郭楼村拆迁过的中央公园又拉出,从中受利”问题不属实。

该问题在中央第一巡视组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调查中已经核实清楚。该地块非中央公园,清表后发现群众复耕情况,且索要二次地面附属物补偿款。经魏北办事处同意,采取了在被拆迁过的土地上倾倒建筑垃圾并覆盖防尘网的措施。魏都区纪委调查结果显示,魏北办事处和郭楼社区未支付张国铭垃圾费和清运费。

(四)“在正耕种的土地上倾卸垃圾,变成大型垃圾场,各种有毒垃圾给附近村民造成损失”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垃圾为该地块拆迁清表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为防止群众在被征收土地上复耕索要二次地面附属物补偿款而倾倒的建筑垃圾,现场核查中未发现有毒垃圾。

(五)“张国铭利用手中权力在电气职业技术学院西大门南侧毁掉绿化带造房做生意”问题部分属实。

该问题在中央第一巡视组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调查中已经核实清楚。该板房是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地的临建房,曾作为郭楼社区居委会临时办公点,该临建房由张国铭建设,建设该房屋时没有路和绿化带,反映的毁掉绿化带不属实。许昌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后,该板房未拆除。

处理及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建筑垃圾及拆迁清表过程中的扬尘管控工作,2018年7月底前将现有建筑垃圾清运到位,同时商议防止部分群众复耕索要二次地面附属物补偿款的替代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安排人员做好日常巡查,严查偷倒垃圾现象。

问责情况:无

 

九、许昌市建安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6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建安区灵井镇韦庄村里西边院子里,燃煤炉大量燃烧煤炭造成废气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空气的污染对附近村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有害影响。即无环保审批手续,也无污染防治设施,用燃煤炉生产易燃铝粉还有爆炸的危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项目无环保审批手续,也无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属实。

“燃煤炉大量燃烧煤炭造成废气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空气的污染对附近村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有害影响”情况属实。现场排查发现东车间有一废弃的窑炉,没有炉温,无近期使用痕迹,调查周边未发现煤炭等燃料。经询问负责人,该窑炉曾经使用过,燃煤废气直接排放,存在污染空气、影响周边群众问题。目前已闲置不再使用,但尚未拆除。

“燃煤炉生产易燃铝粉还有爆炸的危险”情况不属实。该项目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主要工序是粉碎、搓合等,生产的产品不是易燃铝粉,而是小颗粒铝块,不存在爆炸危险。

处理及整改情况:灵井镇政府对该加工厂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的整治标准,立即实施取缔关闭。目前该项目已取缔到位,现场已清除原料和产品,燃煤窑炉已摧毁性拆除,生产设备拆除到位,动力电源已切断。

问责情况:建安区灵井镇对分包韦庄村的杨红豹同志进行约谈;对网格化管理“一长三员”中的网格长村支部书记荣随华,网格员村主任韦松,监督员村文书宋国亭3位同志诫勉谈话。

 

十、许昌市襄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34、D410000201806260040、D410000201806260042、D410000201806260043、D410000201806260053、D410000201806260054、D410000201806260068、D410000201806260072、D410000201806260079、D410000201806270028

反映情况:许昌市襄城县丁营乡张庄村(岗张村)村边建有一个养鸡场,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养鸡场没有硬化,粪便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现场核查,襄城县海红家庭农场蛋鸡养殖场总占地面积约20亩,目前蛋鸡存栏量66000余羽。该蛋鸡场紧邻襄城县丁营乡岗张村(群众也称张庄村)东乡村公路,与岗张村农户最近距离为80余米,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该养殖场建设有一座约1000平方米的拱棚式有机肥发酵场,地面已硬化,但未完全封闭;建有290立方米沉淀池一座。该蛋鸡养殖场东侧15米处有一块约6亩的废弃瓜棚被抽放了约700立方米的养殖粪便,有机肥发酵场外有溢出的养殖粪便,养鸡场臭气熏天苍蝇乱飞等问题属实。

对群众举报该养殖场粪污污染问题,襄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也到现场处理过,但只是要求经营者改正污染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多次反映无人查处的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6月29日,襄城县环境监测站对襄城县海红家庭农场自备井、丁营乡岗张村(群众也称张庄村)东头叶花家自备井、丁营乡张庄村张现德家自备井、丁营乡岗张水厂取样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无异常。

处理及整改情况:襄城县环保局对襄城县海红家庭农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018年12月31日前搬迁或停止养殖活动。襄城县环保局、畜牧局和丁营乡政府将积极指导、帮助该养鸡场经营者逐步减少存栏量,最大限度减少其经济损失。同时,监督襄城县海红家庭农场存栏蛋鸡“只出不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监督襄城县海红家庭农场立即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对养殖场溢流粪便、废弃瓜棚内养殖粪便进行清理,一部分运送到其自家大豆田作农作物施肥,一部分运送到襄城县麦岭镇张庄移民新村艾草种植基地作种植用肥,目前已清理完毕,对废弃瓜棚土地进行了复耕。

问责情况:1.襄城县畜牧局责令畜牧股股长蒋豪垒、监督所所长杨浩杰、丁营畜牧兽医站站长赵尽杰、工作人员杨铁钢4人写出深刻检查,对蒋豪垒、杨浩杰进行提醒谈话,在全县畜牧系统对赵尽杰、杨铁钢通报批评。

2. 襄城县丁营乡纪委对包村干部李云华,霍庄村支部书记霍金榜、村主任葛元衡3人进行提醒约谈。

3.襄城县纪委驻县环保局纪检组环保局对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兼信访中队长张晓伟、原乡镇中队长张新生提醒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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