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三大攻坚战专题 > 污染防治

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考核情况 我市对排名落后县(市、区)、乡(镇)予以约谈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9-07-03 08:5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72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五次推进会议上,我市对禹州市政府、魏都区政府,襄城县王洛镇、建安区将官池镇、建安区陈曹乡、长葛市坡胡镇等4个乡(镇)政府实施公开约谈。

会议通报了被约谈县(市、区)、乡(镇)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禹州市政府、魏都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襄城县王洛镇、建安区将官池镇、建安区陈曹乡、长葛市坡胡镇提交书面表态材料。

据了解,根据4—5月份环境质量考核排名结果,禹州市、魏都区分别连续两个月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考核中排名后两位;襄城县王洛镇、建安区将官池镇、建安区陈曹乡、长葛市坡胡镇等4个乡(镇)连续两个月在全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中排名后10位。

1—5月份,禹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三项主要考核指标两升一减PM10PM2.5同比升高,优良天数累计同比减少;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排名全市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三,优良天数排名全市倒数第二。在全省115个县(市、区)中,禹州市1月、3月、5月均排名全省后20位。禹州市4—5月连续两个月排名全市9个县(市、区)后两位。

魏都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其地表水3个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均为类,均未达到责任目标(类)要求。上下游建安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断面水质均优于魏都区3个责任目标断面。4—5月,连续两个月在9个县(市、区)中考核排名末位。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进展滞后,河道、管网存在排污问题。

1—5月份,长葛市坡胡镇PM10平均浓度高出全市76个乡镇均值46微克,在全市76个乡镇中排名倒数第一。在4—5月份全市76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坡胡镇连续两个月进入后10位,其中4月份倒数第十,5月份倒数第一。

1—5月份,建安区陈曹乡PM2.5平均浓度高出全市76个乡镇均值28微克,在全市76个乡镇中排名倒数第四。在4—5月份全市76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陈曹乡连续两个月进入后10位,其中4月份倒数第七,5月份倒数第三。

1—5月份,建安区将官池镇PM2.5平均浓度在全市76个乡镇中排名倒数第一。在4—5月份全市76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将官池镇连续两个月进入后10位,其中4月份倒数第二,5月份倒数第四。

1—5月份,襄城县王洛镇PM10PM2.5平均浓度在全市76个乡镇中分别排名倒数第六、倒数第七。在4—5月份全市76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王洛镇连续两个月进入后10位,其中4月份倒数第四,5月份倒数第十。

会议指出,被约谈的县(市、区)及乡(镇)应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存在问题,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攻坚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抓在手上,真正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认清环境质量严峻形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排污口截流、重点项目建设、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防控等重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对4月、5月连续两个月水环境质量排名第一的禹州市、鄢陵县各奖励50万元,对连续两个月水环境质量排名后两名的魏都区给予100万元的经济惩罚。对单月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后两名的长葛市、魏都区提出预警提示。

对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两名的禹州市给予100万元经济惩罚;对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个月排名前5名的鄢陵县马坊镇给予5万元经济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10名的襄城县王洛镇、建安区将官池镇、建安区陈曹乡、长葛市坡胡镇等4个乡镇,各给予5万元经济惩罚。

此外,我市对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市后两名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州市提出预警提示;对5月份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市后10名的襄城县王洛镇、长葛市后河镇(与襄城县王洛镇并列)、禹州市方山镇、禹州市朱阁镇、禹州市顺店镇、长葛市老城镇、禹州市花石镇、建安区将官池镇、建安区陈曹乡、禹州市火龙镇、长葛市坡胡镇提出预警提示。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