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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柴油货车尾气污染管控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9-03-11 08: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8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3月份全省受冷空气减弱及偏南风影响,静稳天气发生概率较高,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预计将出现5—6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极为不利。为此,我市出台措施,进一步强化柴油货车尾气污染管控工作,切实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

强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政府要立即行动,依托现有检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柴油货车实行24小时不间断路检路查;要增派执法力量、增加检测设备,切实保障路检路查人员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负责协同做好柴油货车查验工作。

严格高排放柴油车辆禁行区管控,深入推进重型车辆绕行管控。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县(市、区),持续实施大货车远程分流工作;所有固定分流点要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夜间值守,对过往大货车实行应分尽分,最大限度减少大货车近距离绕城行驶。市公路局负责确保107国道东移改线工程通车,梨园转盘向东过境车辆可以绕行107国道。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错峰运输。各相关县(市、区)要组织工信、环保等部门对钢铁、火电、焦化、建材、矿山、化工、有色等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错峰运输方案,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于停产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车辆进出厂区,对于限产企业要最大限度减少车辆进出厂区,对于保民生等确需进入厂区的,应使用国Ⅴ排放车辆。各县(市、区)应安排人员对重点企业实行驻厂盯守,依法查处未严格落实错峰运输要求及使用超标排放车辆等违法行为。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强化行业用车大户监管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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