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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积极探索 以保险扶贫筑牢防返贫防线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03-03 11: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我市聚焦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摸清保险对象,细化保障范围,积极谋划实施保险扶贫工作。

聚焦“关键人”,摸清保障底数。坚持把抓好保险扶贫作为防返贫致贫的一道“防火墙”,当成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关键一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保险扶贫数据摸排、部门对接等工作,确保工作底数精准无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初步确保保险扶贫“六类人群”,即,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边缘户”以及存在致贫和返贫风险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户和大病户)。在此基础上,明确由承保机构按照以上人群总数10%的比例,对其他因病、因学、因灾等因素存在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户给予保障。

盯住“关键点”,理顺发展思路。明确“政府主导、公司参与、贫困群众受益”原则,起草了《关于开展保险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许昌市精准防贫保险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聚焦“一内容三条线”,明确发展思路,抓好工作落实。明确保障内容。对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返贫致贫,在全面落实扶贫政策基础上,收入仍在贫困线的农户,针对疾病住院补充医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意外伤害残疾、重大疾病、特定致贫费用(学费)、家庭财产损失等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因素给予保障。明确“三条线”。即,明确投保缴费标准、预警起付标准和保险赔付标准。确定缴费标准每人缴费基数首年暂定50元,后续年份根据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确定保险费用增减;确定预警(起付)线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情况为标准,暂定为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为保障线;确定保险赔付标准根据因病、因学、因灾等不同因素,由各保险机构按照分段、分级补偿的方式,自行细化。

抓好“关键事”,统筹工作开展。聚焦保险扶贫落实落地,科学安排力量、统筹调度指导,分责任、制章程,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为保险扶贫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区域保险扶贫工作开展;银监、扶贫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保险公司做好“防贫险”业务推广监督工作;民政、残联、教育、卫健、医保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数据收集、实施监控,提供信息咨询;财政、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审核监督;乡镇街道、行政村和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负责政策宣传,配合保险公司开展实地核查,评议公示,做好精准防贫保险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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