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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01-10 15: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的7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均在有序推进

一、关于全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进展。市联席办(市工信委)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已会同市金融办、农业局、住建局对“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拟于近期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目前正在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已出台的促进“四个一百”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拟整理成资料汇编在全市印发。

二、关于《许昌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市发改委按照常务会议要求,会同市农业局、规划局、国土局对许昌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拟于近期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三、关于传达贯彻全省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河南水利现代化动员大会精神。市水务局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已对《关于实施四水同治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许昌市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河南水利现代化动员大会精神的情况汇报》进行了修改完善,拟提交近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目前,正在积极筹备许昌市实施“四水同治”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大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一是组织开展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评,草了《许昌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二是加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督促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督促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保障建设用地安全三是防范土壤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防控各类土壤污染源,防范土壤污染事件发生四是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调度和督导,形成合力,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五、关于《关于促进许昌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住建局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已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促进许昌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待走发文程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结合“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深入分包的15个重点建筑企业解难题,优化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六、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发放2017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018年12月28日,调标增资款项已全部拨付至市直单位。此次共涉及市直单位293个,拨付资金4754万元,其中2018年人员增资2170万元,2017年未休假补贴2584万元。县(市、区)调标增资审批工作完成。

七、关于《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市质监局按照常务会议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对《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年12月29日许政〔2018〕36文件印发目前,市财政局已将奖补资金按照规定予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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