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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2-27 11: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进展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针对当前问题台账安排专人跟进已累计为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262条,推动26家金融机构与我市76家企业现场签订贷款协议和意向10.25亿元155家民营和小微企业达成合作意向39.3亿元。目前,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在与市金融办、发改委等部门研究会商,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关于《许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暂行)》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食药监局对《许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暂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于122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许政办﹝201837号)印发实施。目前,市财政局已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过渡期内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工作,并与市城管、发改等部门对接会商,拟出台有关专项补贴扶持政策

三、关于2019年春节前许昌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人社局派专门人员到信访大厅值班接访,通过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了各县(市、区)24小时劳动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同时,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已安排应急周转金6400万元,专项用于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而临时垫付生活费用

关于传达贯彻全省农村改厕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农业局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市财政局沟通对接,确定了省定7万户改厕任务和省市奖补资金分配方案。12月18日在禹州市古城镇召开全市农村改厕工作推进会,全市农户厕所改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市级配套资金申请文件正在按程序运转待批复后尽快拨付省市奖补资金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税务局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122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许政办﹝201838号)印发实施。目前,我市已具备征缴和管理相关条件,确保2019年1月1日起实现社保费及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

六、关于《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安监局对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于121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许政办﹝201836号)印发实施。1220日,市政府安委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再次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重预防风险管控完成率100%,非煤矿山清单化管理比例100%

七、关于许昌市智能制造工作推进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工信建立了“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库,其中智能化改造项目60个,总投资352亿元,纳入省级智能化改造的项目30个,总投资339亿元。同时,建立了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库和后备示范项目库,积极为明年上半年全省智能制造观摩活动储备项目。下一步,市工信委将进一步突出智能化引领,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加快实现全市智能制造由点状带动向整体提升转变。

八、关于市直改制国有企业遗留职工安置问题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财政局设立市直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资金池及时足额筹措安置资金,同时积极与市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对接,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纳入此次国有企业遗留职工安置名单,及时报市国企改革办备案。市人社局按照会议议定标准,简化流程,加快安置费用审核,确保年底前手续齐备的职工安置费用全部审核完毕。截至目前,全市2092名职工审核安置费5487万元,并初步通过了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建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

九、关于2017-2018年度许昌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质监局在许昌日报等媒体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着力宣传我市企业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强市建设成效,引导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关注质量。同时,积极开展摸底调查活动,做好2019年度我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完善创建资料,力争更多的企业获得更大的质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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