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环保局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9月14日提交七届市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审定通过。目前,市环保局正在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和省环保厅有关要求,逐条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关于《2018年重大水务专项建设工作方案》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水务局对该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9月14日提交七届市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审定通过。目前,市水务局正在与市财政部门就前期经费有关工作进行进一步沟通对接。
三、《关于全面提升全市生态廊道绿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财政扶持林业生态建设奖补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林业局已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拓展廊道绿色空间,增加生态廊道绿化建设任务。目前,市林业局正在加紧汇总各县(市、区)绿化建设任务,汇总完成后,及时以政府文件将两个《意见》印发实施。
四、关于《许昌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走程序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五、关于2018上半年全市资金争取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财政局建立了争取资金月通报制度,设计争取上级资金表格,明确专人负责,同时,严格按照资金的规定用途和拨付时限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市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提出要求,确保项目申报一个、成功一个。
六、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卫计委对该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走程序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七、关于举办药王孙思邈医药文化节暨第十二届禹州中医药交易会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禹州市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任务,细化预案,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本届药交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推进。市商务局邀请了禹州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在禹创业投资外籍客商以及正在洽谈对接项目客商近220人,筛选招商项目22个,项目资金60.9亿元,推介项目55个,总投资186亿元。
八、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文广新局对该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走程序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九、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5.3”居民违章建房坍塌事故调查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住建局对该事故调查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于9月14日提交七届市委常委会第76次会议审定通过。目前,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十、关于调整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情况。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许人社〔2018〕42号),同时,协调许昌日报、许昌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