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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7-11-08 10:5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的11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11项工作中,制定印发《许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实施意见》以及调整污水处理费标4项工作已完成,市科普教育基地项目遗留问题处置1项需要加大力度,其余6项正在有序推进。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许昌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市发改委已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最新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对《许昌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审定,拟于近期印发实施

二、关于省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前三季度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对前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中7进度相对滞后的项目进行了重点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狠抓落实,尽快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另一方面研究制定了《许昌市人民政府集中督查工作方案》,拟从11月上旬起,利用半个月时间,对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市长批示件、省市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市政府常务会、市长议事会研究确定事项,以及日常督查中发现的进度滞后或需要加大力度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确保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对标达标

三、关于《许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已于1021日以许政201743文件印发实施

关于《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已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正在按程序发文运转。

、关于《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于10月22日以许政办201757号文件印发实施

、关于落实国家三部委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已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国家三部委意见调整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许发改价管2017267号),从111日起执行。

关于《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实施意见》已于1022日以许政办201756号文件印发实施。

、关于明确郑万、郑合铁路建设出资及专项债券资金偿债责任市财政局已将2016年、2017年郑万、郑合铁路建设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责任分解至责任县区,计划115日将资金拨付至市建投公司。市建投公司正与省铁投公司就资金事宜进行衔接沟通,确保按时足额出资到位。

、关于许信高速许昌段征地拆迁实施和政府补助资金落实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交通局已请省交通厅出具《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34号),作为市政府决策的要件和依据;省交通厅已于10月12日出具《关于在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许昌境段设置服务型互通的复函》,同意在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与规划国道G311(原县道X017)交叉处增设服务型互通立交。目前,市交通局已联合市发改委将《关于增设许信高速(许昌境段)服务型互通立交的请示》报省发改委等待批复;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物有所值论证报告、PPP实施方案“两报告一方案”已分别报市PPP管理中心和市政府等待批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勘测定界和土地组卷工作方案安排,拟于11月15日—11月20日完成勘测定界和土地组卷工作。市财政局正在统筹安排资金,全力保障项目建设。

、关于市科普教育基地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情况10月19日,石迎军常务副市长就市科普教育基地项目遗留问题,对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资总公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青团许昌市委、市科协7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促使各部门以此为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11月1日,按照石迎军常务副市长指示,市政府督查室对市住建局、市代建办、市城协办等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督查约谈。

一是主体工程投资结算问题。对经过公开招投标部分以合同价作为项目实际发生投资额,建局(市代建办)梳理汇总后,提交市审计局进行审计。对未经公开招投标部分以财政评审作为项目实际发生投资额,建局(市代建办)负责,于11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整理完毕,并提交市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未经公开招投标部分中涉及工程施工变更的,由建局(市代建办)负责,待工程施工变更问题解决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提交市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

二是工程施工变更问题。建局(市代建办)负责,按照手续完善、资料规范(如工程变更单需四方签字盖章并说明原因)的总体要求,于11月6日前完成科普教育基地项目工程变更相关资料整理,并就工程变更具体问题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搞好对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对市住建局(市代建办)提供的资料依法依规进行审核,于11月13日前拿出具体处置意见。市城协办、市建局(市代建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需要进行工程施工变更的135项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并于1130日前拿出统一方案。

三是绿化、亮化等后期配套工程款拨付问题。建局(市代建办)11月5日前完善后期配套工程款拨付申请材料,提交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规定抓紧将资金拨付到位。

四是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海洋馆三个场馆的布展装修费用问题市发改委已于10月26日印发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布展装修工程立项文件,拟待市政府研究确定海洋馆的功能定位后,再办理海洋馆的布展装修工程立项文件。建局(市代建办)商市档案局、市规划局,于1115日前提出关于海洋馆功能定位的可行性方案,报市政府研究。

五是完善制度程序问题。市发改委已起草《许昌市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计划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并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投资总公司、市科协、团市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按市政府常务会要求落实中

、关于2017年第三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市财政局已将2017年第三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共计7543万元,转贷下达相关县(市、区)。各县(市、区)正在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将符合条件、能够置换的存量政府债务进行置换,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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