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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和省政府第三方调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7-08-29 10: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和省政府集中督查期间,许昌市共收到国务院督查组和省政府督查组交办的各类问题线索322件,截至目前已办结277件,正在办理45件,办结率达到86%,总体进度快于省定时序要求。主要呈现4个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高。坚持把问题线索办理作为补齐工作短板、改善民生民本的重要抓手,市政府胡五岳市长亲自安排,对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成立了问题线索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临时组织,明确由一把手总牵头,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人员具体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交办落实快。对于督查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许昌市政府照单全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第一时间转交给相关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市直部门办理,明确办理要求、时间节点以及办理责任人。各县(市、区)也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时间节点,切实做到“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源头,第一时间落实责任主体,第一时间整改处理到位,第一时间回馈落实情况。

三是质量把关严。为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市政府督查室对问题线索办理台账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台账填报内容包括:问题线索是否属实、是否办结、举报人是否满意;已办结的,填报核查办理情况;未办结的,填报未办结原因、与当事人沟通情况、办结时限及下一步办理措施等,确保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对台账不规范、办理不到位的问题线索,退回责任单位重新办理。

四是督查销号实。对督查组交办的322个问题线索,市政府督查室实行每日督查、办结销号制度,每日对问题线索的承办责任单位督查催办一次,提醒其加快进度、扎实办理;对责任单位已办理的问题线索,采取随机抽查回访举报人的形式跟踪问效,真督实查,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真解决、群众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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