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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3-01 08:5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


为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更好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利剑作用,

市政府督查室拟定了今年全年重点督查事项和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重点督查事项

1、对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进行责任分解,建立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落实情况的督查汇总,同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按要求向市政府常务会报告落实情况

2、对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确定的具体实事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台账,每月进行督查汇总并向各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印发《督查工作通报》;按要求向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汇报。

3、对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特别是具体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建立台账,督查汇总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特别是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汇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4、市长议事会和市长碰头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进行责任分解,建立台账,督查汇总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市长议事会和碰头会上进行通报。

5、及时落实并上报省政府督查室交办的督查事项。

6、市长批示件和关注事项、网民诉求中心需要重点督查的事项进行转办催办,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按时限要求催报落实情况;季度对落实情况督查汇总报胡市长阅示。

7、及早安排迎接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和省政府集中督查活动。

8、对省、市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集中交办督办,并于年底前督查汇总市人大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9、配合市委督查室做好60个重大专项的督查落实。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的督查落实。

二、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创新督查方式。继续开展实地督查、书面督查、电话督查,探索开展第三方督查,重点开展不打招呼的暗访督查,未雨绸缪的提醒督查,季度考评的排名督查,直击要害的精准督查,针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高位督查,更具针对性的点对点督查,杀回马枪的回头看督查,以及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的联合督查,与许昌日报社、许昌电视台联手实施的新闻督查,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的微信督查、短信督查、网上督查,靠务实管用、快捷高效的督查推动工作。

二是坚持一追到底。瞄准目标,一追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做到工作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矛盾不解决不放过,目标任务不实现不放过。

三是完善督查制度。包括责任分解制度、工作台账制度、通报报告制度、回访核实制度、季度考评制度、督查约谈制度、建议追责制度等,规范运作,提高实效。

四是抓好队伍建设。靠提升素质强化督查,靠练好内功推动落实。重学习、当行家,敢负责、勇担当,善释怀、正心态,勤沟通、多汇报,守法纪、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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