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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提升改造400家餐饮示范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1-30 14: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府部门狠抓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如今在餐馆吃饭可放心了!”日前,记者在市区学府街采访时,在某餐馆就餐的市民蔡先生开心地说。蔡先生的话反映了群众对我市民生实事的满意度。2017年,我市提升改造400家餐饮示范店、10条食品安全街,整治食品小作坊1341家,规划布局食品摊贩集中区域49个,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据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王三宝介绍,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因此,2017年,市委、市政府承诺将中心城区放心早餐奶工程等食品安全工程作为民生实事来抓。

为了把这件民生实事办在老百姓的心坎上,2017年,我市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统领,狠抓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守住了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这个底线。市政府食安办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许昌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通过开展“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公信力,提升了群众满意率。2017年,全市共办理食品类违法案件987起,移交公安机关15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捣毁窝点2个;公安机关办理食品类刑事案件8起,刑拘7人,批准逮捕3人,起诉3人,保持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为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2017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许昌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权重达3%。2017年10月,全省“双安双创”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15日,全市共开展食品监督抽检20662批次,查出不合格食品248批次,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8.8%;在市区建立了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规范提升了4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整治食品小作坊1341家,规划布局食品摊贩集中区域49个;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率先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在全市农村打造206个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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