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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承担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上半年落实情况的汇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7-05 10: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承担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上半年落实情况的汇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许昌市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工作报告落实工作,对照《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8〕16号)要求和责任分解安排,近日,我市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上半年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梳理汇总。督查了解的情况看,各项工作均按要求落实中其中,促进民间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水资源管理、人民调解等工作,受到国务院、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特别是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方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被国办发文通报表彰,确定为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免督查”市;被省政府发文通报表彰,确定为2018年省政府集中督查“免督查”市。国省“免督查”两项荣誉,均为全省唯一。

一、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防范风险隐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截至目前,我市新立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同比下降70%、45.7%、88.8%,案件处置进度明显加快,侦办率、审结率均处于全省前列,没有发生因非法集资不稳定群体赴省进京非访事件。二是积极稳妥处置企业财务风险。先后出台了《许昌市企业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研究制定了“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联动机制”“企业经济纠纷案件主动管理会商制度”等具体工作措施,完善了分级处理责任制、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等,企业财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努力压降化解不良贷款。截至目前,市农业银行、市邮储银行等9家机构不良贷款同比下降6.8亿元,降幅38.3%,获得了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省级金融机构的充分肯定。

二、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2.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市保留行政许可事项90项,是最少的省辖市之一。“一次办妥”事项达到439项。市县乡三级“事项一张网”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为全市“互联网+政务”推广和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全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省定10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已完成9家,剩余1家正在抓紧推进。三是纵深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三十五证合一”营业证照4.4万份。四是完善升级“信用许昌”网站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归集信用信息1833万条,“双公示”164369信用监测排名由2017年的全国第51位跃升至18位靠深化改革促进民间投资。目前,我市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90%以上,全市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的80%以上,从业人员占全市就业总量的90%以上,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肯定,全国促进民间投资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许昌召开。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夯实发展战略支撑

3.抓好“四个一批”。一是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共计290家,数量位居省辖市第3位。二是做好“许昌英才计划”第二批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工作。新认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26个,高层次人才341名。三是拿出14589.82万元奖励、扶持“许昌英才计划”第二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优秀创新型企业家、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四是围绕优势产业、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开展2018年度省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征集工作,目前征集工作有序推进中。

4.促进“三个融合”。一是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通过科技贷”“科技保”带动银行信贷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万元。促进军工与民用融合。“河南省(许昌)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方案”已获省国防科工局批复,下步将结合许昌实际,制定出台许昌市军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与“国家”融合。6月6日,许昌长葛市与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创了国家经济最高智囊机构与县级市合作的先河。目前,我市正与中科院对接首届中科院百名专家许昌行活动。

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5.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着力推进郑许一体化建设。全长33.7公里的郑许市域铁路(许昌段)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20年12月31日建成投用。郑万、郑合高铁项目箱梁已全部架设完成,正在进行辅轨前的基础工作;4个新建高铁站正加紧建设。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省道225许港快速通道主体工程完工通车百兆及以上宽带已实现接入能力千兆宽带商用已进入测试阶段,预计下半年逐步推广。京广高铁和京港澳高速之间紧邻新郑的区域安排国储林建设任务2万亩,已全部完成。郑许快速通道道路全段景观设计绿地、林带806亩,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微地形打造和草坪铺设。

6.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谋划实施了概算总投资1382亿元395个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目前已完工项目21个,在建项目277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97个,开工率75.44%已完成投资285.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额的52.67%。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7.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制定了《许昌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方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02亿元,安排实施项目610个。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604个,开工率为99.02%;完工项目417个,完工率68.36%。着力推进行业扶贫,特别是扎实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全市共建成3个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1000多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其中103个建在贫困村,带动了脱贫致富工作。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庆祝建党九十七周年 助力脱贫攻坚”主题党日活动,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

8.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完成6个县(市、区)的数据汇交任务,剩余3个县(市、区)正加快推进,预计近日可全部完成。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清产核资工作正按要求落实中。三是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涉农贷款余额926亿元,比年初新增15亿元,占各项新增贷款23%全市保险机构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12亿元,同比增长128.57%。

9.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一是调优调强农业结构。制定出台了《许昌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稳定增加了优质花生、优质大豆、优质红薯等种植面积。全市已播种秋作物455.2万亩;省下达我市优质林果1.93万亩任务已全部完成;新增肉牛555头,完成省定任务的71.4%,新增优质奶牛400头,完成省定任务的133%二是全力争取50万亩优质强筋小麦生产基地建设。省财政厅已初步同意拨付整合资金2000万元,在建安区、长葛市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内打造全省规模最大、集中连片的优质强筋小麦绿色生产基地。目前,省农业厅正在制定项目方案,待方案正式出台后,我市将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截至目前,省检抽检样品140个、市检抽检样品249个,样品检测合格率均为100%。四是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新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17个,在建试点4个。

10.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市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已达9063家;新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3712人,带动就业20782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2640人次,发放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1061笔1.19亿元。

 11.加强乡村有效治理。一是扎实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6月26日,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总结推广了我市经验二是按要求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核对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538户,目前已全部完工,超额完成省里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六、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12.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截至6月28日,全市优良天数79天,同比增加9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降幅均位居全省第一名。在省环境攻坚办发布的5月份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二。

13.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截至目前,我市三个省控河流出境断面中,清潩河高村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北汝河大陈闸、颍河吴刘闸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总达标率为93.3%,位居全省前列。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在全省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中,我市得分97.6分,连续4年居全省第一,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成效明显。

14.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制定了关于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许昌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办法(试行)》等12个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配合省定详查单位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工作,组织开展了许昌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秸秆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7%。

15.加强生态保护修复。2018年度省林业厅下达我市造林总任务12.89万亩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营造林总面积30.2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全面划定,共计289991.12公顷。对全市存在8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目前正在落实治理中

七、积极发展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6.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一是持续实施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2018年我市谋划三年攻坚建设项目98个,目前84个已开工建设,14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开工率达85.7%。二是深入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222个规划项目中,开工项目216个,开工率97.3%;竣工项目181个,竣工率81.5%;在建项目35个,未开工项目6个,9月底前可全部开工。三是继续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市331名适龄贫困儿童已有250名入学,77名未入学儿童均已妥善安排(共计81人,其中,1名死亡,1名毕业,2人外迁四是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上半年,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6079人次,资助资金4165.86万元,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

17.加快健康中原建设。一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建设。9个贫困村涉及的9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前投入使用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正抓紧推进前期。二是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入驻“中国家医平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共计99家、团队1278个、医生3923名,通过平台签约居民864518人。三是加快推进远程医疗信息服务、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在市域范围内实现1个市级公立三级医院、6个县级医院和10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远程会诊建成城市医疗集团1个、专科联盟9个、城乡跨区结合医联体1县域医共体2个、远程医疗协作1个四是持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县级医院、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控机构共3所,目前正进行室内外装修,年底前可全部投用。五是推进食品安全建上半年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591件,均已及时办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25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自查整改,现正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18.推进文化高地建设。一是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80个。二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共收缴盗版非法出版物630余册三是认真开展农村演出市场摸排整治。截至目前,共计出动392人次,检查演出134场次,发放规范演出宣传单1500余份,督改问题5个

八、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19.办好群众急需、普遍受益民生实事。一是谋划实施了2018年许昌市十件民生实事》,认真落实了省定重点民生实事。目前,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正按要求落实中。二是继续提高城乡基础养老金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待省人社2018年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出台后,立即要求做好调整工作。三是继续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截至目前,免费超声筛查10786人,筛查率50.25%;血清学筛查12084人,筛查率56.29%;新生儿“两病”筛查20657人,筛查率96.23%;新生儿听力筛查19865人,筛查率92.54%。各项指标均超过省定筛查率。7个深度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已完成,400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提升、90座公厕建设等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中。

20.持续增加居民收入。一是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标准。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720元/月,保障了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300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特困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标准。安排资金1.8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人均增加40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935万元,将人均公共卫生经费由50元提高至55元,推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1.着力扩大社会就业。制定实施了《许昌市就业创业全域网络覆盖工程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举办各种类型招聘会服务企业5520家次,开发省内外就业岗位18.3万个,整合就业创业资金3000万元,实现新增就业3254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151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65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053人,创业培训4225人。解决拖欠案件178起,共计10641.2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已完成未参保人员40%的参保扩面任务,为2020年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奠定了基础。二是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对完成参保登记的1940家参保单位,实施了正常的征缴发放,涉及在职职工105752名,退休职工45576名,确保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均正在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执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17.73万元,其中,住院救助6691人次,门诊救助207人次,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1657人。

2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一是公租房分配工作。辖区4个县(市)政府投资公租房已分配完毕;市区2018年公租房分配工作,已于5月份根据拟交付房源数量情况完成申报家庭联审工作,拟于近期公示后开展分配工作。二是棚户区改造工作。2018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开工任务21341套、基本建成25266套。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15217套,开工率为71%,已基本建成24346套,建成率96%。三是加强商品住房管理。目前,全市商品房累计批准预售面积184.43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40.85万平方米,销售12518套、金额738324.67万元。

24.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信访稳定方面,共发生群众赴京上访327批次430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51.3%、54.4%;共发生群众到省上访281批次638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0.0%、59.0%;赴京非访35人次,同比下降44.4%。社会治安方面,我市共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29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72人,涉及党员、村干部36人,打掉黑恶势力团伙31个288人打掉了一批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共立传统盗抢骗案件5051起,同比下降22.39%,破案31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1人,打掉团伙60个192人,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特别是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5月10日举行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魏都区司法局、许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25.加强国防教育等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国防教育教材编写。我市教育部门正在联合许昌军分区编写《国防教育读本》,现许昌市已获批《国防教育读本》试点试用单位,截至目前,读本初稿已完成30%。二是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结合征兵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日,通过在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国防教育活动,增强了群众国防意识。积极开展“许昌舰”共建活动。为许昌舰荣立三等功以上的6名官兵每人发放了1万元创业基金。与此同时,着力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6.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全省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获得“良好”等次。二是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其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上半年,累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涉及议题3办理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9件三是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四是坚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所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必须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对政府决策、协议、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重大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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