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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2个省级文化产业特色乡村

【信息来源:产业发展科【作者:仝向【信息时间:2019-12-30 12: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有关指示精神,推动乡村文化资源挖掘利用,培育扶持乡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文化扶贫。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产业特色乡村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文旅产业〔2019〕10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研究,全省拟认定20个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乡村。其中许昌市鄢陵县彭店镇、建安区灵井镇霍庄村入选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乡村。

 

灵井镇霍庄村位于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西部,着悠久的社火戏剧文化历史,是远近闻名的“戏具之乡”。村民收入主要以社火戏剧加工为主,霍庄社火道具传统手工制作技艺是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霍庄村加工生产社火道具已有百余年历史,共有舞龙、舞狮、旱船、宫灯、花灯等30大类200多个品种,现有戏剧加工户300多户,社火加工户100多户,有大型社火生产企业三家,从事社火戏剧加工户数占全村总人口的80%,全村有注册商标的就达到20多个。产品通过线上线下远销全国各地及欧美、东南亚等国家。

 

彭店原名彭祖店,因远古时代皇帝的第七代孙彭祖在此修行悟道羽化成仙而得名,辖区内有古鄢国遗址、安氏民居等多处历史文化名迹,彭祖文化被列为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彭店镇依托独特的资源优势,发展出了独具彭店特色的仿古工艺品加工产业及箱包业、鲜切花基地、樱桃采摘游、千亩赏荷园等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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