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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城市

【信息来源: 【作者: 【信息时间:2017-07-03 16: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07510,许昌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颁牌仪式于511举行。

一、国家森林城市的由来

为积极倡导我国城市森林建设,激励和肯定我国在城市森林建设中成就显著的城市,为我国城市树立生态建设典范,从2004年起,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程序,并制定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同时,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200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为首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作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重要批示,成为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宗旨,也成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理念。2004年以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先后授予贵阳、沈阳、长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0759,在四川成都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我市和四川成都市、内蒙古包头市、浙江临安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许昌市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的地级市,也是全省乃至黄淮平原第一个获得该称号的城市。

二、许昌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许昌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把加快城乡绿化、发展城市森林、建设生态许昌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坚持把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的有效载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证投入、全民参与,积极探索黄淮平原地区城市森林建设的新模式,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比较完备的城市生态系统。目前,全市城市森林覆盖率达33.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68%,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达26.48%,基本形成了以4万公顷花卉苗木为基础,以2000公里通道绿化为骨架,以28万公顷农田林网为脉络,以沟、河、路、渠、村庄“四旁”和宜林荒山绿化为重点的林网化、水网化的森林城市框架,呈现出“城区绿岛、城郊林带、城外林网”的城市森林景观。许昌森林城市建设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城乡一体绿化构筑绿色屏障。现代化城市不仅要经济发达,而且要环境优美。许昌市城区按照 “规划见绿、见缝插绿、协力植绿”和 “新城区先建绿、后建城,旧城区先扩绿、后扩建”的原则,以林木为主体,乔灌结合,着力构建公共绿地系统。城市绿地总面积达到1227公顷,人均公共绿地9.3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6.5平方米,建成了200多公里的城市生态防护林体系。农村突出农田林网建设重点,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农村生态保护建设。全市农田林网面积达28.07万公顷,林网控制率达91.5%,所辖6个县(市、区)全部达到河南省平原绿化高级标准。路网按照城乡贯通、村镇相连的要求,沿G311许昌-鄢陵段、G107许昌-长葛段、S219彭店—陶城和S237许昌—鄢陵建设了139.8公里花卉长廊;对全市1656公里县级以上道路、1773公里乡镇道路进行全面绿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生态景观林带。

二、以产业发展支撑生态建设。产业兴则林业兴。许昌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通过调优农业结构,强化科技支撑,培育龙头企业,着力打造花卉苗木这一林业特色产业,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全市初步形成了以G311为轴线、鄢陵县—许昌县—魏都区连片发展花卉苗木的格局,面积达到4万公顷,拥有4大系列、2400多个花木品种,成为全国最大的花卉苗木生产和销售集散地,年产值达20.5亿元,先后被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协命名为“全国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全国重点花卉市场”和“中国花木之乡”。

三、以有效保护促进林木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加强林业资源保护是建设森林城市的长效之举。许昌市从制定和完善保护树木、绿地的各项政策规定入手,加大保护和管理力度,有效保护了珍贵的森林资源。“十五”以来,全市无重大毁林案件和森林火灾发生,无危险性外来病虫害及有害生物入侵,无违法侵占林地、绿地事件,298株古树名木全部建档挂牌,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投资建设了禹州市森林植物园、禹州市大鸿寨森林旅游景区、襄城县紫云山森林公园、鄢陵县国家花木博览园等4个森林旅游景区,使森林资源得到科学开发和永续利用。

四、以林权改革激活发展动力。林权制度改革,直接关系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成效,关系林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许昌市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许政〔200611号),初步形成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植树造林新机制。目前,全市集体林地已实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92.17万亩,占总面积的83.98%。“十五”末,全市林木总蓄积量464.3万立方米,比“九五”末增长了18.99%

五、以“推进区”生态建设探索新农村建设新的模式。2006年初,许昌市委、市政府把许昌至长葛103平方公里带状区域作为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示范带动全市新农村建设。为确实提升“推进区”生态产业建设水平,特邀请中国农业大学为我市编制了“推进区”生态产业建设总体规划。基本格局是:“一片花木基地,四个生态游园,三个园林组团,一百个生态新村,七百里景观林带”。推进区规划绿地面积5941.9公顷,经过去冬今春的努力,已完成3429公顷,生态优先、绿色先行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既有城市风貌、又具农村田园风光的基础框架已经凸现。

三、许昌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许昌森林城市的建设,使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200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9.04%,城市空气达二级标准的天数累计达到235天,全市地表水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质达标率100%

二是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许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进一步带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717.2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4.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8891元,比上年增长14.4%,农民人均纯收入4269元,比上年增长17.2%。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3.68亿元,比上年增长31.9%。一批起点高,带动性强的外资项目相继落户许昌。2006年全市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5家,增加投资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2.84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2.8%。房地产投资大幅增加,商品房产销两旺。2006年,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20.78亿元,比上年增长121.8%,商品房销售额达12.79亿元,比上年增长29%。旅游业持续稳定发展。2006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98万人次,同比增长15%,旅游总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25%

三是为全省建设森林城市、改善生态环境探索了经验。总结许昌在森林城市建设过程的主要体会有五点,即领导重视是保障,健全机制是关键,改革创新是动力,科技兴林是支撑,群众参与是基础。这些体会在国家森林城市考察组反馈意见中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考察组组长厉建祝认为,许昌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认识高、规划好、工作实、措施硬、参与众、成效大”,对全国的城市“创森”工作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考察组成员曹靖称,此次考察发现许昌在城市森林建设中许多有益的做法,很值得在全国推广。

四是许昌在实施中原崛起中发挥了生态建设的示范作用。许昌作为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在实现中原崛起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根据许昌的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提出了以生态为品牌,以生态促发展,以生态促和谐的城市发展战略。“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获得,是许昌继获得“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之后的又一殊荣,许昌正逐步成为中原城市群中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投资城市,文化深厚的旅游城市。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生态方略。建设森林城市,对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发展、和谐城乡”为主导,以巩固、完善、提高“创森”成果为重点,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原则,努力实现林业生态资源向生态产业、生态文化和生态旅游的转变,注重在森林生态上抓模式,在森林产业上抓品牌,在森林文化上抓提升,拉长森林生态链条,力争建设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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