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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许昌市将部分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报销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01 10: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医保协同工作,切实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3月1日起,许昌市将部分门诊诊查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将一般医师门诊诊查费、主治医师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省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国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类别调整为甲类,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政策。

二、一般医师门诊诊查费、主治医师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5元/次确定。省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10元/次确定,国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20元/次确定,收费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收费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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