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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深入推进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2-19 16: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许昌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协同共治。为形成监管合力,许昌市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2023年许昌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许昌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政府采购办负责具体事务,督促各县(市、区)、相关科室加强督促,积极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全面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专项整治工作分为筛选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六个阶段。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纠正违法行为。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更为坚决的措施和有力手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截至目前,许昌市已审查25个预算单位的35个项目,结合各县区上报的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尚未发现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坚持以治促改,明确重点,精准靶向,完善行业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做好日常防范工作,推进许昌市政府采购监管基础更牢更实。坚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推进许昌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络更细更密。坚持抓常、抓长,完善监管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发挥整治的重要抓手作用,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早曝光”,强化震慑效应,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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