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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财政主责主业 切实加强财会监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1-25 14: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3年,中央及我省两办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许昌市财政局作为主责监督主体,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一、坚持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加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一)全面开展财经纪律整治。2023年4月,按照上级加强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统一部署要求,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国有资产处置等9个专项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保障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切实维护财经秩序。采取自查和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自查全覆盖,复查比例不低于40%,重点检查了两个县的整体工作情况,对其他县区开展了分领域查看,对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落实、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二)认真配合上级部门抽查。2023年7月,配合财政部河南监管局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工作,重点关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抽查的市本级及四个县区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提供材料,制定具体措施,精准研判问题,按时报送整改进度,督促从严整改。

(三)严格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按照检查报告要求的时间期限,向上级部门报送整改结果报告和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实施跟踪督促检查。对于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政策落实不到位及管理类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切实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检查持续扩面增效

(一)更加重视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水平显著提高。一是提高重视,提前部署。汇总以前年度检查发现问题,业务科室对接各部门(单位)提前开展自查。二是压实责任,压茬推进。设立“四道关口”,即:预算单位自查关、业务科室核查关、预算国库复查关、监督科室检查关,对科室、部门(单位)、各县区进行排名和通报。三是严格检查,全面提升。按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市标准进行多轮核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解决县级缺少门户网站的问题,让县级预决算真正实现“双公开”。

(二)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持续推动会计工作不断科学规范。今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较往年数量增加,在检查广度、深度上要求更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根据上级重点检查范围,市直抽取17家单位作为被检查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针对检查确认存在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作出检查结论及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

(三)加强内部监督认识深度,不断提升内控管理工作水平。每年组织全市300多家单位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积极推进基层内控试点先行先试。围绕“过紧日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会计改革等中心工作,开展局机关内控内审检查,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及街道办基层内控工作开展督导测评,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治理效能方面的基础作用。

三、坚持靶向发力,推动财会监督向纵深发展

(一)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发挥主责作用。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职责是财政部门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任务。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专司从事方案制定、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等事宜。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定有关加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具体要求,从细处着手更加规范约束和监督各项财经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二是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一方面配备专业监督人员力量,选配懂业务、会管理、善监督、敢监督的人员充实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岗位上来。另一方面,重视加强财政监督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大力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三是大力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在现有预算一体化、国库监管、债务监管、县乡财政支付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软、硬件信息投入,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纪律刚性约束。针对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聚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三是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形成财会监督“一把尺”。

(三)注重督促指导,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适时并持续加强对县(市、区)、各行业、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和调研,全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一是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上下纵向联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金融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传送相关部门并加以运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对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甚至敷衍应付、晃虚枪、走过程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提高财会监督检查执行力和威慑力,切实将财会监督工作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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