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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让专家评标更加公平公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1-17 09: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评标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核心,评标的关键在于专家依据招标文件,借助丰富的专业知识,公平公正的确定中标候选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评标专家的管理成为薄弱环节,一些专家放弃原则底线,以“评标权”换“外财”,严重破坏了招投标正常秩序。近年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推出系列措施,持续规范专家行为,为专家创造独立自主的评标环境,让评标更加公平公正。

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分散式”评标。实现评委异地化、评标远程化、场地网络化、专家费结算自动化,通过远程调度主客场专家与场地资源,实现许昌市与全国范围内场地资源、专家资源互联共享。实行分散(一标多室)独立评标,评标专家、业主代表彼此互不见面,有效防止评标人相互干扰、诱导评标。评标场所配备专门设备,实现所有人员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跟踪、可追溯。截至目前,已有425个项目在“远程异地+分散式”评标模式下完成评标,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预防了专家腐败。

加强评标专家服务管理。完善电子门禁系统,规范评标区域,将评委以外的人员“拦在”门外,专家入场后直接进入评标区域,通过“物理隔离”,实现与交易各方“零接触”,减少可能的人为干扰因素。构建评价制度体系,对评标专家实行“一标一评”,对评标迟到、评标敷衍的及时告诫提醒,违反评标纪律需要处罚的,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2022年以来,共对10名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评标纪律的专家进行了严肃处理。

规范招标人代表选取。出台《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要求招标人选派或者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同时对招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规范,选取招标人单位或与招标人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有效防止一些社会人员成为招标人代表“熟面孔”,充当“掮客”,在招标人、专家和企业之间“牵线搭桥”,影响专家公平公正评标。

下一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完善制度机制,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加大对评标专家的教育管理力度,同时加强改革创新,通过上线辅助评标系统、推行区域一体化评标、改进评标方式等措施,减少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让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招投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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