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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落实河湖长制 助力美丽许昌建设 我市评出首批幸福河湖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24-01-08 10: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月4日,许昌市市级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共同审签《许昌市2023年市级幸福河湖建设评定结果通报》,长葛市清潩河、禹州市颍河(城区段)、魏都区清潩河、魏都区灞陵河、鄢陵县引黄工程调蓄湖、建安区清潩河6条河湖被评定为许昌市市级幸福河湖。

河湖是大地之脉,不仅满足着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还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第5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主动谋划、积极布局,科学制定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以推进河湖长制为抓手,补齐工程短板,严格水资源管理,突出生态修复,着力建设“江河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幸福河湖,圆满完成了1条省级、6条市级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有力提升了全市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依据《许昌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评定工作的通知》,2023年12月,市河长办和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许昌市市级幸福河湖建设现场评定工作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6条市级幸福河湖建设进行现场评定赋分。评定赋分结果如下:长葛市清潩河得分95.5分,禹州市颍河(城区段)得分94.5分,魏都区清潩河得分94.5分,魏都区灞陵河得分93.5分,鄢陵县引黄工程调蓄湖得分90.5分,建安区清潩河得分90.5分。

“下一步,我们将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水安全保障、水岸线管控、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可持续利用,推动河湖长制全面落实、全面见效,有力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全面建设美丽许昌提供支撑和保障。”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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