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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行业信用承诺工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1-17 17: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许昌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市属社会组织诚信承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及其成员行业自律。

一是事前开展诚信教育。在受理社会组织登记申请之前,向当事人详细告知应该承担的责任,强调发起人或法定代表人责任,宣传信用承诺制度。二是事中建立信用档案。对社会组织在登记时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要求社会组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银行账户信息备案和开办资金存入。在社会组织成立6个月内,到住所开展实地全面审查,确保登记材料准确。要求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开展年检工作,接受抽查审计和各类专项检查。三是事后推进限期整改、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在年度检查、随机抽查、评估中发现的社会组织违规行为,通过约谈违规社会组织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建立工作台账等方式,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对于初犯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与此同时,通过信息共享、查处通报、案件抄送、“互联网+监管”等制度,突出信用联合惩戒,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联动综合利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给予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会,通过管理层换届重组、纠正失信行为且基本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实现信用的激励效应。

在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方面,主要通过其在办理登记、变更、年检、评估业务时,向其详细说明有关行业诚信方面的有关要求,鼓励其自愿签署社会组织《行业诚信自律承诺书》。督促其依法依章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重大活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登记事项、章程、接受捐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信息。与此同时,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许昌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发〔2022〕13号)精神,制定了《清廉许昌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工作方案》,将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作为未来五年社会组织领域方面的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推行诚信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诚信自律内容,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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