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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和城市道路禁止打场晒粮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20-05-25 08: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解决道路打场晒粮问题,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健全道路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三夏”和秋收期间市容整洁、道路通畅、交通安全,市创文办就进一步做好公路和城市道路禁止打场晒粮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的城区道路、城际快速通道和境内所有国省道、高速公路引线及其他干线公路,严禁打晒各类农作物、私设路障等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环境整洁。

公路和城市道路禁止打场晒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对打场晒粮的制止、纠正和清理工作。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将打场晒粮问题列入许昌市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上报的阶段性重点内容,及时做好立案、派遣和督促整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要开展全市干线公路打场晒粮问题的专项督查活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落实整改。

基层管理单位要采用广播、宣传车、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和深入细致的禁打禁晒宣传工作;电视台、电台等要多频率播发禁止打场晒粮的相关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交通意识、文明意识。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把禁止打场晒粮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阶段重点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进行专题部署,在5月至10月容易出现打场晒粮现象的时间段,要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城管、公路、交通、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深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前劝阻的基础上,对不听劝阻、影响市容、妨碍交通、无理取闹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指出,市创文办将禁止打场晒粮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近期全国文明城市调研督导的重点,对不能按要求落实禁打禁晒工作的责任单位,将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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