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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我市对排名落后单位进行公开约谈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20-05-06 09: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4月30日,根据全市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情况,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落后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约谈。

据了解,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许环攻坚〔2020〕1号)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3月份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后5名的禹州市方山镇、长葛市老城镇、长葛市坡胡镇、禹州市浅井镇、禹州市无梁镇、禹州市顺店镇、禹州市朱阁镇(其中禹州市方山镇、长葛市老城镇、长葛市坡胡镇并列倒数第5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并对其分别扣缴财政资金10万元;对2月份、3月份连续两个月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5名的鄢陵县柏梁镇、鄢陵县大马镇分别奖励财政资金5万元。

3月份我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中,对排名前3名的新兴路街道办事处、丁庄街道办事处、五一路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财政资金5万元;对2月份、3月份连续两个月排名后3名的西关街道办事处扣缴财政资金10万元,并对其二级网格长实施诫勉;对3月份排名后3名的高桥营街道办事处、灞陵街道办事处分别扣缴财政资金10万元,并公开约谈其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会议通报了全市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奖惩情况,被约谈人逐一作表态发言,在谈话提醒记录表上签字。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对被约谈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指明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建议,从思想认识、管控落实、防治措施及建立机制等多层面深挖排名落后的原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要求,被约谈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提升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下大决心扭转不利局面;要认清严峻形势,找准问题根源,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把工作落实到位;要狠抓整改提升,持续改善环境,为今年污染防治决战收官交出良好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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