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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9-11-04 08: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及《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为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各县(市、区)于11月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及具体解除时间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指令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全省受区域逆温、本地累积和输送反复作用等不利因素综合影响,未来一周全省整体空气质量较差,11月1日至3日全省大部分地区将可能出现PM2.5轻中度污染过程,11月4日至6日我市及周边地市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

我市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及社会面源采取减排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20%以上。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管控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以“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为由规避管控的企业“零容忍”。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站好本位,依法履责,主动作为,严格减排,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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