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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许昌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10-29 10: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0月25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负责人宣读了《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范围进行了深度解读,对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最后,李晓红同志对本次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是行政决策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依法纠正和撤销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保证。

二要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效。这次将对涉及“放管服”改革和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清理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明确文件清理工作的职能科室和责任分工,将清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周密安排,卡好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清理结果。对清理工作不积极,不认真,不能按时完成的单位将在年底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时扣减本单位的相应分值,并以市政府法治政府领导小组的名义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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