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后,通报了我市两家企业洁净煤产品存在的不合格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责令其整改,并立案调查,依法进行处理,确保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落到实处。目前,两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显示,我市禹州和鄢陵两家企业生产的洁净煤产品存在汞含量项目不符合《民用洁净型煤》(GB34170-2017)标准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责令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并迅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两家企业下发了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两家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采取相应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对此立案调查,向两家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目前,两家企业已整改到位,并通过了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复查。
“我市企业洁净煤产品在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教训是深刻的,也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标准变化跟进意识不强,技术机构检验能力建设滞后、不能有效服务企业的缺点和不足。我们要将该案的处理结果用通报的形式发至相关企业,以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质量监管和后处理力度,有效提升全市洁净煤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