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市残联专门出台《许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旨在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进一步增强残疾儿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年我市残疾儿童救助工作的目标是:在完成823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这一省定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做到应救尽救。”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残疾儿童救助对象为:具有许昌市户籍、有康复需求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等残疾儿童优先救助。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等。
补助标准分三类,第一类是手术补助。实施康复手术的残疾儿童,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于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的儿童,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于进行矫治手术的肢体残疾儿童,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17200元。第二类为辅助器具适配补助。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第三类是康复训练补助。需要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的补助标准为,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
凡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其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今年,我市残疾儿童救助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等作为优先救助对象;二是将0-6岁处于康复黄金期的残疾儿童作为主要救助对象,突出‘抓早、抓小’,不让残疾儿童错过最佳康复期;三是在突出对重点救助对象实施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将非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也纳入救助范围。”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