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消费扶贫 城乡两利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9-02-01 08: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据《许昌日报》报道,日前,在驻村干部和丙灿线上线下推销下,禹州市花石镇白龙村贫困户张振光所种的1亩山药很快找到了销路,不但增加了收入,而且增强了脱贫的信心和决心。

笔者为这种消费扶贫方式叫好。

城里人想买到更加绿色放心的农产品,贫困村想把自己的农产品卖出去。但是,囿于交通、信息等因素的影响,一些贫困村生产的优质农产品、独具特色的手工艺品“藏在深闺无人识”,不能很好地销售出去,以致出现丰产不增收现象。实施消费扶贫,满足了二者的需求,不仅可以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让他们有个好收成,从而增强脱贫信心、加快脱贫步伐,而且也能让市民买到好东西,实现城乡互惠互利。

消费扶贫与直接给钱给物式的扶贫方式相比,可以说棋高一招。因为,直接给钱给物只能解决贫困户眼前困难,不能进一步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在实施消费扶贫过程中,贫困户虽然得到了帮扶,但不是“无功受禄”,是凭借他们的劳动成果换取收益,这样他们心里就会更加充实,有利于贫困户未来的自我发展,而且能够消除一味给钱给物带来的依赖心理。同时,消费扶贫有利于贫困村形成特色产业优势,形成密切的产销衔接,因而更能有效提升扶贫的深度和高度,提高扶贫的质量和效率,社会效果也更好。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要做好消费扶贫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拓宽贫困村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全面提升贫困村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实现差异化产业发展,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

当然,要让消费扶贫形成良性循环,在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发挥市场的“无形之手”作用,使得参与消费扶贫的各方都能受益。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