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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处长李明冬一行到许昌督促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20 09: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16日下午,河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处长李明冬、副处长朱慧君等一行三人来到许昌市司法局,对许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中彬主持召开了许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座谈会,建安区、魏都区和禹州市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汇报了近期的选任工作进展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人民陪审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途径,是宪法第27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规定的具体体现,也是这次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8年4月27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第九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选任人民陪审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与法院、公安部门密切联系,紧密配合,成立了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力争12月底前完成首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李明冬处长听取了许昌的工作进展,并对各地在具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指导答复。李处长对许昌全力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表示了肯定,指出当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行动,广泛宣传,充分动员,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局。下一步要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一定要在2018年底前选出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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