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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12 16: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6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结束后,许昌市工商局迅速行动,落实会议精神。

一、学习贯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市工商系统燃煤散烧治理工作部署会,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市委书记胡五岳讲话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学习会议精神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联系起来,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以四个“看一看”为对照,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任务,仔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全面整改。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对照燃煤散烧治理重点攻坚任务,开展三项行动

在全市组织开展“回头看”、“补短板”、“建机制”三项行动,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开展回头看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辖区各级政府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散煤销售点、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开展摸底排查,加大排查力度,扩展排查范围,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面掌握查处取缔情况,全面收集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补短板行动。以“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为标准,从严从实抓好违法散煤销售点的查处取缔工作。对照“回头看”登记的信息,抓好经营性散烧设备的拆改,建立健全拆改销号制度,做到拆改一家、核定一家、销号一家。对全市10个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73个配送网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结合居民生活取暖需求用量开展生产,合理控制产品价格,保障产品供应。三是开展建机制行动。将燃煤散烧治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畴,以城区未集中供暖区域、“电代煤”和“气代煤”未覆盖区域、餐饮商户聚集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力量开展燃煤散烧治理重点攻坚,对散煤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管,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在“三项行动”中已出动执法人员3147人次,核查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96个,排查行政村数量2027个,发现并取缔散煤销售点3个。

三、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采取四项措施。下一步将继续牵头抓好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夯实治理责任,采取四项措施,持续推进治理工作。一是加压推进。按照《许昌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始终保持良好势头。二是固强补弱。以问题导向为牵引,重点难点突破,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整体发展。三是督导问责。层层传导压力,以高位重拳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建章立制。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实际行动向交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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