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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工商局召开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 四轮车经营者行政约谈会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08 11: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销售行为,11月7日,许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市区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经营户行政约谈会。市区中心城区142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经营户负责人和市局消保科全体人员、城区各工商分局主管局长、消保股长、工商所长参加了会议。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哲夫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约谈会还邀请了市道交委、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参加。

约谈会上,市局消保科董文蕾科长首先向经营户宣读了《行政约谈告知书》,详细解读了电动车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主动自查下架不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市交警支队法制室董晓辉主任从机动车车辆属性认定、超标非标机动车事故责任等方面给广大经营户作了耐心细致的讲解。

随后,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哲夫作了重要讲话。潘局长指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市场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大局,广大电动车经营者要积极支持配合,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监管服务,多方努力,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电动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下一步电动车质量监管工作,潘局长强调,一是要加强宣传发动,工商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经营户,着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二是要全面排查摸底,各分局、工商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登记辖区内电动车经营户所售车辆相关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要开展自查整改,从即日起,市区中心城区各电动车经营户要按照今天约谈会的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下架返厂不合格车辆;四是要强化督导通报,市、区两级工商部门要成立电动车整治工作专项督导组,逐户检查核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问责,对拒不配合整改的经营户要重拳出击,依法查处。

最后,参加会议的电动车经营户负责人当场签订了承诺书,并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积极整改,做到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动车经营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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