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许昌市召开河湖长制工作第二次局际联席会议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0-23 17: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0月22日,许昌市2018年第二次河(湖)长制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在市水务局召开。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朱兵,市河长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赵维伟,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许昌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2017年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2018年全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联合督导情况,反馈了水利部和省河长办督导暗访交办问题,审议通过了《许昌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方案》。朱兵副主任分析了河湖管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要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考核问责,切实抓好专项方案的落实,积极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河湖“清四乱”、农村污水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各类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整治效果。二要强化督导问责。9个对口协助单位要积极开展工作,每月至少一次要到分包的河流和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和调研;市河长办要加大督查暗访力度,深入一线,发现问题,督促乡、村两级河长履职尽责;特别是水利部和省、市两级河长办交办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督办整改。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三单制”坚决追责问责。三要严格考核考评。市第一总河长、市委书记胡五岳签发了《许昌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市河长办要加强督查工作创新,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年底要对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切实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手机扫一扫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