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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顺利完成夏粮收购工作任务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0-22 15: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夏粮收购以来,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在各级政府和省粮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超前谋划,及早安排,扎实准备,夏粮收购各项工作进展有序,运行平稳。截至9月30日,全市入统粮食企业累计收购夏粮46.2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61.4万吨。其中:最低收购价收购一直没有启动;市场价收购46.2万吨,占今年夏粮市场化收购计划40万吨的116%。市场化收购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购32.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2.4万吨;其他企业收购13.9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22.9万吨。市场收购均价为2.3元/公斤,比上年同期减少0.06元/公斤。市场价收购优质小麦1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6.11万吨,平均收购价为2.46元/公斤,实现农民增收2080多万元。今年我市夏粮收购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收购工作安排早、准备足,形成了“人等粮、仓等粮、钱等粮”的工作局面

一是提前组织安排,确保收购准备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提前做好保化、会统人员培训和1850多台(套)器材准备,确保满足收购工作需要。三是提前上报、合理布局收购库点,准备空仓50多万吨,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四是提前备足备齐20亿元收购资金,确保不给农民“打白条”。

二、收购政策贯彻快、宣传广,达到了群众家喻户晓

6月6日,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结束后,市政府立即传达贯彻,并以内部明电《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同时,通过市政府和粮食局网站以及报刊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家的夏粮收购政策,方便群众了解知晓。我省自6月13日起,在全省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夏收以来,我市因小麦市场价格持续等于或高于1.15元/斤,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一直没有启动;但小麦市场化购销活跃,面粉加工企业、粮食购销及收储轮换等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满足了群众售粮要求。

三、收购期间强监管、明措施,保证了夏粮收购顺利运行

一是组建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粮食、发展改革、农业、财政、食药监、税务、宣传、公安、人民银行、银保监、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优质小麦专收、专存、专管、专用。夏收前,粮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在前期掌握优质小麦的种植地域、品种、数量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摸清底子,为下一步指导企业搞好产销衔接,开展收储奠定基础。收购期间,粮食部门引导支持豫粮集团驻许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小麦收购工作;采取预约检验、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服务方式,为农户售粮提供方便;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确保已签订单落实到位;目前,豫粮集团驻许企业已收购优质小麦约13万吨;同时,按照优质小麦等级标准,准备专用仓库开展优质小麦专项收储,做到品种不混杂;并根据面粉加工等企业需要积极做好购销衔接,实现了优质小麦专收、专存、专管、专用。三是开展产销衔接。夏收期间,我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措施,大力开展粮食产销衔接,搞活粮食流通。我市先后邀请重庆、湖北、四川、陕西、湖南等地粮食部门和企业来许开展粮贸洽谈,签订粮食产销合同。同时,我市还积极组织粮食企业分别到西藏、甘肃、重庆、黑龙江等省(市、区),参加粮食博览会、交易会,宣传推介许昌小麦,并与外省企业广泛接洽,深化合作。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与外省(市、区)签订粮食购销合同10万吨左右,有效推进了粮食产销衔接。四是强化监管。夏粮收购期间,市粮食局成立了5个督查组。负责同志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企业,督导夏粮收购工作。重点检查有无压级压价、“打白条”、搞“转圈粮”等现象。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积极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各种涉粮违法违规案件,维护了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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