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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积极打造标准化农村社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0-11 17: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我市把社区规范化建设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平安许昌创建的重要抓手,在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积极打造标准化农村社区,扎实开展标准化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倾力打造标准化农村社区。

一是纳入重要事项。我市把348个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全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详细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和建设标准。确立“以规划引领,结合‘城中村改造’、‘迁村并点’、‘整体搬迁村安置小区’建设等工作,社区建设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工作思路”保证居民在入住小区的同时享受社区服务。

二是统一建设标准。示范性农村社区试点按照“四室三站一场”(社区党支部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综合活动室、警务室、文化服务展、医疗计生服务站、社会救助站、室外活动场地)的标准建设,每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外文体活动场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是积极科学引导。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成后,引导村“两委”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指导村委会职能逐渐向社区居委会职能转变,村民自治组织纳入社区居委会建设,各项社会管理活动通过社区居委会组织完成。通过不断健全社区组织、结合失地农民现状推进就业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卫生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使村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政府公共服务。

目前,我市已建成示范性农村社区64个,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办公场所面积2.2万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350平方米)。“村改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两委”委员每月补贴标准分别为2400元、1920元、1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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