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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7-11 10:5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79日,受市总河长、市长胡五岳的委托,市副总河长、副市长楚雷主持召开了全市2018年市级总河长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春香,市河长办成员单位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落实好省、市第1号总河长令,进一步夯实河长责任,与会人员实地到颍河禹州市段开展全市河长集体巡河活动,并听取了禹州市河长制工作汇报。在随后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楚雷要求:一要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我市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但在河湖管护和工作落实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清重大意义,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不折不扣抓好河长制工作。二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河(湖)长制工作新突破。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实现由“河长制”向“河长治”的转变。要完善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河(湖)长制工作“3+7+13”工作布局“3”是指:全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和主要任务分解方案3个指导性文件;“7”是指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将要出台的7个配套方案;“13”是指出台的13项工作制度。要把握重点,全力攻坚河湖水系专项整治工作,务必抓好抓实。三要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合力将河长制工作引向深入。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精诚协作,市河长办要统筹兼顾、严格督导,对整治行动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会上,杨春香副秘书长传达了市总河长、市长胡五岳同志的重要批示;播放了市河长办6月份河湖管护暗访视频;市河长办主任李长红通报了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对会议研究审议事项进行了说明。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许昌市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河(湖)长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2个文件,市级联合执法、考核奖惩办法2项工作制度和市级河道一河一策方案;会议原则同意将市工信委列入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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