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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接受环保部污染减排核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9-07-21 15: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日,国家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副主任黄滨辉率领核查组对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核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宗保陪同。

 

核查组成员实地查看了大唐许昌龙岗发电有限公司、禹州市源衡水处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河南一林纸业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许昌宏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单位的污染物减排设施运行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台账,并与企业负责人员进行了座谈。通过实地检查,核查相关技术参数后,国家环保核查组一行对我市今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落实比较到位,检查的几家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规范,设施运行正常,龙岗电厂脱硫工程技术可靠,运行稳定,整体减排效果明显。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在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计划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4.6%,由1.51万吨削减到1.2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5%,由4.02万吨削减到3.4万吨。2008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上年下降8.87%,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同比下降12.42%2009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应分别控制在1.33万吨和3.52万吨以下,上半年经初步估算化学需氧量减排2218吨,占全年削减任务的64.5%,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二氧化硫减排9406吨,已经实现了年度总量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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