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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积极规范教育类项目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许昌县政府【作者:【信息时间:2016-02-14 09: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规范项目申报制度。成立教育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所有教育体育类项目,须由项目实施股室提出初步规划意见交项目评审组,由项目评审组到项目学校单位实地查看并认真和相关部门沟通,严格依法依规提出项目初步的可行性报告,提交班子会讨论通过后交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交由项目股室组织实施。二是规范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制定《关于许昌县教体系统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试行)》,明确各单位(股室)根据政策安排的各类建设、采购等项目,由各单位(股室)按政策要求提出项目安排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经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提交班子会研究,讨论通过后统一交由有关股室纳入项目建设安排计划,由需要统一实施的单位(股室)报项目办统一备案、登记,并规范政府采购类项目和校建类项目工作流程,确保项目建设的规范性。三是规范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和各股室长到分包乡镇对每一个项目经常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每个项目都具有可实施性并接受各方监督。同时,成立内审组织,对所有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审计,切实杜绝工程建设工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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