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要求各学校采取形式多样、浅显易懂和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方式,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和幼儿园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制定和完善校车档案,驾驶员、跟车老师职责和管理办法,车辆安全行驶制度,突发事故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理制度等。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公安交通管理大队等部门联合,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对校车进行集中检验,检验结果记入公安交管部门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者,将依照交通法规进行严厉查处。今年以来,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7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