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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采取五项措施抓好环境创优工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8-09-01 15:4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出台《许昌县环境创优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环境创优规定,梳理优化成果,查漏补缺,与市同步展开创优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尽快落实审批项目入驻中心任务,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明确行政执法内容标准,加强收费、罚没管理;全面清理现行政策性文件,深化机关标准化管理,完善落实产业发展导向和全民创业政策、市场准入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六条禁令”、“五项制度”、“五条规定”。对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案件,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格规范对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检查、收费。凡进入外资企业和重点项目收费、检查、征订报刊以及组织对企业的各类评比活动,都必须向县深化优化联席办公室提出申请,进行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四是加强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建设,不断优化城镇环境。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推进区基础设施网络,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卫生整洁、安全文明、繁荣舒适的城镇环境。五是强化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深化优化暗访组、老干部督导组、投诉举报机制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等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工作效能的督促检查。县深化优化联席办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月向四大班子联席会进行汇报,及时处理环境创优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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