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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建立联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机构和移送制度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8-08-28 15:4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完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百日行动”后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反弹,该县组织国土、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联合办案机构和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国土资源局与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一方提出,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工作情况,交流信息;通报县国土资源局在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土地、破坏耕地等土地违法案件中涉及犯罪的案件线索。确定县公安局和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办案或查办案件时相互协调配合等事宜。县国土资源局在查处涉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经审查认为已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将案卷材料移交县公安机关审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立案查处。为保证正常办案工作需要,配备联合办案车辆一部,办案经费及办公经费由县国土资源局保障。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公安局要及时转送属于对方管辖的有关举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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