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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高标杆,苦干实干,高质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2019年鄢陵县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01-13 14:5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9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拉高标杆,苦干实干,高质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重点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法治鄢陵建设, 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9年,鄢陵县司法局马栏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鄢陵县司法局安陵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鄢陵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被许昌市司法局评为“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特色亮点工作单位”。

一年来,共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000多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年来,共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活动12次;接待来电、来访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温情卡20000余份。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9件,其中民事112件,刑事397件,全年共结案归档案件396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0家,代理各类案件202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49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一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排查矛盾纠纷4250件,调解成功4217件,调解成功率99%以上。全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06人,其中监狱刑满释放116人,看守所释放17人,解除矫正173人,重点帮教对象21人。全县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 100% ,核查成功率 99%以上。

2019年,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5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06人;因居住地变更迁出8人,迁入2人;因余罪撤销缓刑1人;进行审前调查评估189件。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31人,累计解除1218人,目前在册213人。

2019年,鄢陵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64件,其中信贷公证620件,民事公证744件。对年老、残疾等弱势群体实行预约和上门服务15件,提供法律援助(贫困户)15件,免费和减收公证费15000元,免费为当事人代写、修改法律文书200余件,拒办不真实、不合法公证15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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