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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高标准严要求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06-05 15: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期,县委书记尹二军、县长李东岭多次就安全生产提出要求,并带领相关部门到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其他县级领导均按照要求督导检查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县安委会印发《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以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大型活动、农民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是抓好安全责任落实。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契机,压实党政领导和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三是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以端午节、汛期等重点时段为节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旅游、教育、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规范的隐患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格按照“五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一律关闭,停产整顿。

四是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以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为载体,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突破口,聚焦隐患识别、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等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是抓好安全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岗位24小时值班和安全信息上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牢牢掌握舆情引导主动权,严防因处置不当或舆情应对不及时造成负面影响,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截至目前,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41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26处(其中,当场整改165处,限期整改261处),责令停产整改企业1家(马坊镇豪鑫木业),市消防支队挂牌重大隐患1处(鄢陵农产品批发市场)。同时,县安委会10个综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共抽查生产经营单位35家次,督改安全问题隐患9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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