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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四项原则落实河长制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7-08-02 08: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人水和谐,强化规划约束,既满足鄢陵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湖资源合理开发的需求,又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二是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县、乡、村三级主要负责人是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有关单位和部门为职能部门,部门之间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河湖实际,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要依法治水管水,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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